一、取保候审何时能办理
当涉及到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被刑事拘留或逮捕之后,如若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便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这些条件主要包括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同时还需满足患病状况严重,日常生活难以自主处理;正处于孕期,或者有哺乳期的婴儿需要照顾;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较大风险这三种情形之一。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当事人或家属皆可委托律师向负责侦查的相关机构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要符合什么条件
若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便可提出申请,以获得保释候审: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依法独立适用附加刑;2.有可能承担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但经过取保候审以后,认为将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风险;3.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者身为孕妇或哺乳期内的母亲,通过保释候审保证其不再对社会构成危害的可能性较高的情况下;4.如果强制拘留期已经届满,而未完成的各项处理事宜尚待解决。在提出保释候审的申请时,必须提交保证金或由符合要求的保证人员进行担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何时结束申请
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可享有最长为期十二个月的保护期。在此期间里,事例的调查、检控、审理等程序将按部就班地依次进行。通常情况下,当出现如下情形时便有可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终止取保候审的申请:其一是负责事例侦查的部门认定被取保候审者已经不具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从而决定撤销该起事例;其二是在事例经侦查调查已经完结后,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经过评估后认为无需继续对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其三则是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并且判决已经正式生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终止并不仅仅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还受到司法机关依据事例的推进程度以及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所影响。若您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那么通常能够顺利推动事例的进程。
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或被告符合特定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如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附加刑,重病需照顾,怀孕或哺乳,且取保候审不危及社会。符合任一条件,当事人或家属可委托律师向侦查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