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了取保候审多久结案
在正式启动取保候审程序之后,整个案件的处理进程及收官时间将并非仅依赖于该项举措本身,还受到案件具象特征以及司法环节步调的多重影响。一般而言,公安部门在案件的初级侦查阶段所构成的最长周期可长达两个月;对于检察院进行的审查起诉阶段,其时间限度通常定位为一个月;而最后由法院主导的审理过程中,这一期限则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有所差异,简易程序的审结时限为20日,而普通程序通常需要6个月开展完善的审理工作。然而,若因案情需要,上述各阶段的期限尚有可能得到相应的延长。在此,有必要提醒您,在取保候审期间,这段时间是不会被计算入案件审理期限内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取保候审必须要开庭吗
取保候审这一措施是否需要经过法庭审理因具体情况而异。若案件尚处于侦查环节中,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或亲人提出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倘若经过侦查或审查之后发现控告方并未指控涉嫌犯罪,那么无论是在案件所处阶段的负责机构还是法院层面,只要同意申请人的请求即可,无需进行正式庭审程序。然而,如果警方在调查过程中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该指控罪名确实存在,便可能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审理,此时如需申请取保候审,则必须经过法院正式庭审阶段以获取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办了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取保候审系指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身并非事例的最终法律裁决。若在此期间,经过了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等一系列法定程序之后,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且需要承担相应刑罚责任,则事例将会留下案底记录。反之,若事例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被撤销,或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亦或是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则该事例将不产生案底记录。因此,是否会留下案底,主要取决于事例的最终法律裁决结果。取保候审仅作为司法程序中的一项措施,无法直接等同于会产生案底记录。
取保候审后,案件处理不仅依赖该程序,还受案情及司法环节影响。公安侦查最长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法院审理时间因案情而异,简易程序20日,普通程序6个月。必要时各阶段可延长。取保候审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