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的法律制度规定,当庭宣告判决之后,原则上来说,当事人已经丧失了再度申请相应名义辩护——取保候审的权利。事实上,取保候审仅仅是审判程序前置阶段所采用的一种特殊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被告按时到达法庭参与庭审,以及保证诉讼活动能够顺利展开。然而,自下判之日起,被告人就开始步入服刑环节,因此取保候审这一手段便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与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法院判刑后怎样交法金
根据司法规定,若法院对罪犯做出了判刑并处以罚金的决定,犯罪者需前往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对于那些在期限内未缴纳完毕罚金的罪犯,人民法院有权强制其履行缴纳义务;
但如因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的,在此种情况下,罪犯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具体原因,通过审批后便可适当延长缴纳期限、进行减额缴付或是依法予以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法院判刑后取保候审吗
当受到法院审判并判定有罪后,一般情况下将不再适用于保释候审制度。所谓保释候审,乃是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对于尚未遭受逮捕之苦,或者在经历过逮捕之后,需要调整其强制性限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所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手段。然而,一旦法院作出了最终的裁决并且该裁决已经生效,那么这个事例便会步入执行阶段,此时,保释候审的问题也就不再存在。但是,如果在判决之后,罪犯因为患上了严重的疾病而需要接受保外就医治疗,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等符合法定的暂缓执行条件的人,他们可以依法提出申请,要求暂缓执行。总的来说,在被判刑之后,一般情况下并不存在保释候审的可能性,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行方式。
依据中国法律,当庭宣判后,当事人原则上失去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取保候审是审判前置阶段的措施,确保被告到庭和诉讼进行。判决后,被告人进入服刑阶段,取保候审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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