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回居住地吗
对于已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涉案人员而言,通常情况下需返回其合法的居住地点,并且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须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因此,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必须留在居住地,并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如何交保证金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期间所缴纳的保证金一般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员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亲自携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前往银行进行缴纳,并由银行向公安机关开具收款凭条作为回执凭证。
此外,银行还需开具一份类似于存款证明的收据交给该当事人或其家属手中,以供留档备查。
此项办案程序须严格履行,以便保证文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可以让朋友办理吗
在实践中,取保候审一般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是辩护人为其提出申请。因此,朋友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一员,并不具备直接办理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对于那些无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予适当的释放。如果您的朋友涉及到犯罪行为并需要取保候审,我们强烈建议他的近亲属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办理相关事宜。这主要是由于律师在法律程序以及法律规定方面具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他们可以更加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取保候审,还需要考虑到事件的具体性质、情节、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等等诸多复杂的因素。
对于已获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应回居住地并遵守法律法规。根据《刑诉法》第七十一条,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住址、工作、联系方式变更需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被取保者须留居地,接受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