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算不算法院的刑期
取保候审并不计入到法院所判定的刑期中。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属于严格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其目的在于赋予涉嫌犯罪之人或者正待接受法庭审理的被告人在审判阶段得以通过缴纳特定金额的保证金或是寻求担保人为其提供保证,从而暂时恢复人身自由的权利。
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刑罚性质的措施,由此自然无法将其视作刑期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一定会开庭吗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不必然要求进行法庭审理环节。
若是在公安部门实施侦查阶段中,若申请人满足相关法律规定下的取保候审条件者,便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以取得相应权利。
这些条件具体如下:
1.被指控可能会涉及到管制、拘役或者能够独立使用附加刑之裁量;
2.被指控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若允许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众带来危害性危险;
3.当羁押期限已届满,然而案件并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等等。《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算严重吗
取保候审乃为一项刑事司法手段,此举本身并无法确切反映事例之严重性。尽管被采取此项措施者无需再受羁押于看守所之中,然仍须恪守相关法定义务,随时准备接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传唤。依循法律观念而言,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轻微、预计可获较轻刑罚以及社会危害性较低等情形。然而,这绝不意味取保候审之人将必然避免遭受较重惩处。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案情相对严峻,若存在特定合理理由,例如嫌疑人健康状况不宜进行羁押,亦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之待遇。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阶段性的措施,不可单凭此一因素来判定事例的严重程度。
取保候审期间不计入法院判定的刑期。此措施仅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非刑罚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在此期间仍需遵守相关规定,直至案件审结。法院最终判决的刑期将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