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待在哪里
在被告人享有办理取保候审权益的过程中,如无执行机构的事先批准,他/她须待在家居所在之地等待传唤,并遵循即刻传唤即刻赴约的原则。在这期间,被告人可以照常进行日常的工作与生活活动,但禁止其擅自离开自身所居的市区、县城或者经核定的地域范围。这样严格的规定有助于保证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同时也避免了其因逃避侦查或审判而产生的潜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有谅解书能判实刑吗
关于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具体的判断应该基于实际情况展开。
所谓“取保候审”,便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机关对于那些受到刑事指控却尚未被执行拘禁者,为了防止他们躲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交出保证书,从而确保在要求的时间能随时到案参与审理。
然而,取保候审与是否最后被判处缓刑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换句话说,只要符合刑法中所指定的缓刑适用的特定情形,便可依法判处缓刑。
值得注意的是,积极赔偿受害者、赢得受害者的原谅虽然并非判处缓刑所必需的要素,但是它们无疑能够增大判缓刑的可能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地方怎么办
取保候审之执行机构,通常为涉嫌犯罪之人、被告人之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
此乃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
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司法机关,将在宣告该决定之时,同时向被取保候审者明确告知其应当遵循的各项规定及若违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被取保候审者需确保随时听从传唤,并严格遵守诸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有所变更,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相关规定。
若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上述规定,则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额没收,且视情节轻重,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其他相应措施。
被告人享有取保候审权益时,未经批准须居家等待传唤,并即时赴约。期间可正常活动,但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市区、县城或核定区域。此举确保被告人配合司法程序,避免逃避侦查或审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