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所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指为他人提供有关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支持与协助的行为。在此种情形之下,倘若公安机关将涉嫌此罪名的嫌疑人进行了拘留,并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措施时,则应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其审查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将提请批准的时间适当延长,最长可达四天。而人民检察院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帮信罪被拘留有案底吗
倘若涉嫌帮信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但这主要取决于案件中的具体情节。
请注意,帮信罪是一项独立的罪名,主要针对那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人,或者是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帮助了三个或更多不同对象的犯罪活动;
2.协助完成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
3.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提供资金资助超过五万元以上;
4.已获取的违法所得额在一万元以上;
5.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又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人;
6.所帮助的犯罪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7.还有其他任何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应视为情节严重。《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帮信罪被拘留了怎么办
在调查审理阶段,对于现场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犯,公安部门通常采用短期内剥夺人权的严谨执法手段——刑事拘留。倘若您因为被怀疑协助电信网络诈骗罪而遭受拘留,我们建议您全力配合相关调查工作,诚实坦率地陈述事实真相,以期能够得到法网宽松处理。与此同时,您还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辅佐您,他们将依据案件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根据《刑诉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为他人提供信息网络犯罪支持。嫌疑人被拘留且需逮捕时,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批准,特定情况可延长至四天。检察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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