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罪嫌疑人家属因故无法或者不愿参加取保候审程序,被告人或是由其代理的人员(如律师等)亦可自主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包括法院以及公安部门在内的司法机构将会依据被告人所面临的实际状况来进行仔细权衡与审批。而设定取保候审制度的初衷在于确保案件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同时防范被告人借机躲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后续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什么
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同时,保证候审机制所涵盖的范围颇为广泛。
具体而言,该制度主要涉及到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方面,旨在保护那些面临刑事追究但尚未接受正式拘禁处罚的个人免受逃脱调查、起诉和审判处理的威胁。
经过法律部门的批准,这些人员可以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相应的保证金,且还需签署一份具法律约束力的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随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并随时准备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的调查行动。
此举旨在加强对于公共安全的维护,有效打击犯罪活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家属向哪里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指控触犯刑事罪名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甚至辩护律师等,均有权利向负责审理该案的办案部门(立功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而言,在侦缉调查阶段,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而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便需向检察机构提出申请;进入法庭审判阶段后,则应向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务必使用书面形式,明确阐述申请取保候审之必要性,并详述相关理由,例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和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等。此外,还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值得注意的是,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将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办案部门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若犯罪嫌疑人家属无法或不愿参与取保候审,被告人或其代理人可自主申请。司法机构将依据被告人实际情况审批。取保候审旨在确保诉讼顺利进行,防止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