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性质并非等同于立案这一刑事诉讼的初始环节。立案,顾名思义,是指由国家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公民所提供的有关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的书面材料进行细致且全面的审查,此时方能判定是否应当将此事项视为刑事案件并启动相应的侦查或审判程序。而取保候审则是在立案之后,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因此,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以及是否批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这两者之间实际上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彼此间并无必然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与最终判决结果并无直接关联。
案件是否需要判刑惩罚并非由取保候审所决定,而需由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后进行裁决。
然而,即使当事人正处于取保候审之中,若经查证所涉罪行属实,那么他仍然面临着应受刑事处分的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公安网上能查到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各项关键信息,在隶属于公安系统内部的网络体系内皆有所记载。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厉的刑事法律执行举措,一般而言,负责处理此事项的公安部门会尽责地将办理过程中的纪律记录输入到相应的系统之内。然而,这些由公安机关自身设立并用于内部管理的数据资料,普通大众难以通过互联网在内的公开途径远程查询。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涉及到此类事例的司法机构或者具有相关资格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只要他们依法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和流程,便有权获取并深度理解相关的信息内容。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任何企图以非法手段来获得此类信息的做法都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同于立案。立案是司法机关审查报案、控告等材料,决定是否启动侦查或审判程序。公安机关立案与批准取保候审是两个独立程序,无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