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有哪些要求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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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系为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施的一项限制性手段,其主要针对的是具备潜在的量刑种类如管制,拘役或是能够独立使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妇女以及其自身婴幼儿正处于需要被所需哺乳阶段的妇女人士等,亦可采用此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有哪些要求条件

一、取保候审期有哪些要求条件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之一项强制性措施,该措施针对那些面临判处管制徒刑拘役或者可单独适用附加刑之嫌疑人和被告人才会启动,抑或存在身体严重疾患、孕期妇女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幼儿的女性等情况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此项措施之人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地域范围;

2.倘若住处、工作单位及通讯联络方式等方面发生任何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予以报告;

3.禁止销毁、篡改证据资料或者相互串通口供;

4.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展开相关调查工作,并保证随时听候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的费用是多少

关于取保候审所需支付的适当费用,通常是需要依据案情的具体细节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来慎重决定。

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明文规定,负责对取保候审做出决策的机构应全面考虑并权衡保障诉讼程序顺利执行所必需的条件,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现实危险系数,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的刑期长短,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以科学地确定保证金的恰当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期间被骗钱怎么办

在您取保候审期间遭到欺骗并损失了金钱,首先建议您立即向负责这个事例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请放心,取保候审的状态并不会对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从法律层面来看,诈骗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因此,您需要向公安机关详细地陈述被骗的整个过程,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等。同时,也请务必妥善保存与此事例有关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在法律程序中,您的报案以及相关的证据对于事例的侦破和处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考虑到您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还希望您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避免因为处理被骗事件而误触规定的风险。总的来说,及时报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是成功追回被骗财物和维护个人权益的关键所在。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及被告人,以及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期间,被保释人需遵守规定:不擅自离开居住地,变更住址、工作、通讯方式及时报告,不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配合调查并随时听候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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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有哪些要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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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啥条件要求
取保候审,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罪行较轻、可能判处拘役或管制,或者虽然可能判处较重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时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经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可以暂时不羁押在看守所或监狱,而是在家等待审判。取保候审的核心在于平衡社会安全和司法进程,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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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要求什么条件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依法可以单独适用或附加适用管制或拘役等轻刑处罚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同时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亦可适用此项制度。此外,对于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以及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的罪犯,同样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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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适用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适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新《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准确限定保证金的具体适用对象,合理确定保证金收取的数额幅度,严格保证金的交纳、收取、处理方面的管理办法,使该项法律制度在运作过程中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一)具体适用对象的限定 根据新《刑诉法》第51条的规定,适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且他们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二)保证金数额幅度的确定原则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没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实践中各类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加之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此,保证金数额幅度难以做到划一。据此,笔者认为在把握保证金数额幅度时,应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的合理规定,结合我国司法界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的成功做法,在不悖于保证金“现实的担保性”和“可能的惩罚性”的立法本意的情况下,视保证风险的大小,按下列原则予以确定。 1、重罪高于轻罪原则 从刑法理论说,重罪的社会危害性应明显大于轻罪。相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受到的刑罚制裁就重,由此,司法机关对重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可能承担的风险同时加大。因此,其保证金数额幅度应明显高于轻罪的保证金数额幅度。如:同为侵犯财产型犯罪,由于抢劫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在决定对涉案嫌疑人或被告人适用保证金取保候审时,其金额幅度就应高于一般盗窃案件的保证金幅度。 2、高收益者高于低收益者原则 公民经济收益的高低反映了特定社会成员的生活富裕程度。为使保证金制度在立法上的平等与司法上的公正达到尽可能的和谐与统 一,在对不同富裕程度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时,确定一个恒等的保证金指数,显属极为必要。对此,依笔者拙见,凡对有固定收益者决定适用保证金的,无论其收益的多寡,其数额幅度的确定,均应以其6个月实际收益总额上限,1个月实际收益总额为下限。对没有劳动性收益的,则可变通采用“人保”方式获得取保候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自然亦可视其有无收益,采用该项原则处理。 3、健康者高于体弱者原则 新《刑诉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这一规定潜在地表明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刑事诉讼活动可能造成的妨害程度。由此,我们可推论得出,身体健康者在被取保候审过程中不履行新《刑诉法》第55条规定保证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可能较之重病、怀孕、哺乳者大。因此作为具有惩戒性的保证金的收取幅度,也相应较高。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的管理活动包括保证金的交纳、收取和处理。它是取保候审保证金适用的重要环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交纳 在侦查、、审判的不同刑事诉讼阶段需采用保证金形式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处于该诉讼阶段的案件承办机关根据职权责令提出。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拟就的具体保证金数额应由上述机关的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为便于执行,在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宣布责令前,应提前向其或愿代其交纳的近亲属或其他人足额收取确定的保证金现金(以人民币为法定交纳货币)。在向其宣布《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同时,责令其本人填写《取保候审保证书》(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以保证其在候审期间履行保证义务,方可对其执行取保候审。 2、收取 对收取的保证金要设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保证金专用帐户,由司法机关的财务部门单列科目。 (2)保证金的收取手续应当做到凭证齐全,单据完备。具体方式可采用三联专用收据,其中:一联交缴纳人收执,一联由案件承办人附案卷,一联存财务部门备查。 (3)收取的保证金应由主管负责人审核后 ,按金融管理规定,逐笔及时送缴开户银行统一存储,以备提取。 3、处理 保证金的处理,是决定保证金财产最终归属的法律行为。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将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不同表现,分别作出退还全部保证金或没收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具体为:一种系犯罪嫌疑人违反保证义务的,由司法机关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向其送达,并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罚金收入,依法上缴国库,收据附案卷备查。另一种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保证义务的,取保候审结束后,由前述机关向其退还全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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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要求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要求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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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哪些条件要求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需要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司法程序,要求其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随时到案的一种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较轻刑罚、没有社会危害性、具有特殊身体状况或羁押期限已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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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受贿罪取保候审的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受贿罪取保候审的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罪取保候审的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罪的构成要件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2、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从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才构成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论处。对于这种案件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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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要求
在刑事程序中,取保候审指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随传随到。实施条件为:罪行轻微、不致危害社会、生活不能自理、羁押期满未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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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时间要求吗,怎么计算取保候审期限
[律师回复]
一、取保候审的期限限制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相关法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这个期限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计算的最高期限。
二、取保候审期限如何计算
取保候审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动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这种限制还是很宽的,只是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保证随传随到,不得妨碍办案,对其正常生活并无影响,取保候审期限相对长些,不会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这种规定有利于与犯罪作。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侦查、、审判等诉讼阶段。如果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则取保候审期限较短,不足以保证有充足的办案时间。如果该期限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实践中也不便于操作,三机关之间如何分配取保候审期限的问题无法解决。如果前一机关将取保候审的期限使用完毕,后一机关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这实质上是剥夺了后一机关使用取候审的权力。因此,本条关于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是指公、检、法三机关每一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各为12个月,不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共计12个月。
根据这一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后又被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累计计算,不能重新计算。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刑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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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时间要求吗,能怎么计算取保候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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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的期限限制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相关法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这个期限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计算的最高期限。
二、取保候审期限如何计算
取保候审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动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这种限制还是很宽的,只是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保证随传随到,不得妨碍办案,对其正常生活并无影响,取保候审期限相对长些,不会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这种规定有利于与犯罪作。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侦查、、审判等诉讼阶段。如果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则取保候审期限较短,不足以保证有充足的办案时间。如果该期限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实践中也不便于操作,三机关之间如何分配取保候审期限的问题无法解决。如果前一机关将取保候审的期限使用完毕,后一机关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这实质上是剥夺了后一机关使用取候审的权力。因此,本条关于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是指公、检、法三机关每一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各为12个月,不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共计12个月。
根据这一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后又被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累计计算,不能重新计算。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刑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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