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对于累犯这类群体,以及诸如犯罪集团的主谋、故意伤害自己身体或自残试图逃避司法打击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行径的罪犯及其他重大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举例来说,如果所犯罪行极其恶劣,情节严重,预计会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上监禁的案件,则通常是不会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累犯、犯罪集团主谋、故意自伤自残逃避法律制裁者以及重大罪行嫌疑人均不宜采取取保候审。比如,罪行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监禁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会获得取保候审的考虑。
二、哪些情形不算共同犯罪
以下几种情况均不属于共同犯罪:
首先,当两个或更多人员的共同过失行为导致同一个危害后果的产生时,他们并不构成共同犯罪。
其次,如果有两个或者多个共同行为者对某个特定的危害结果负责,然而其中一些人是故意所为,另一部分人则是无意之中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同样不能视为共同犯罪。
再者,即使两个或更多的人在相同时间内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他们的真正意图却各有差异,那么这也不能算作是共同犯罪。
除此之外,还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如果不止一个人参与犯罪过程,并且造成了法益损害,但每个人的行为都独立于其他同案犯,那么这些人都不应该被视为共同责任方。
第二种是,如果一个人只是经过欺骗某些非法手段获取了财物,但他并没有参与任何实际的犯罪活动或者对法益造成直接损失,那么这种情况也不能算作是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三、哪些情形不给律师会见
在一般的情况下,倘若出现下列状况之一,便可能导致律师无法进行会见:1.事例本身与国家保密事项有所关联,倘若在事例的调查初期并未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那么律师将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会见。2.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存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看守所有权暂时停止安排其与律师之间的会面。3.如果律师的会见可能对事例的调查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可能引发串供或者销毁证据等问题,那么在得到侦查机关的许可后,可以适当限制律师的会见权。然而,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对于限制律师会见的行为,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严格的程序规范,绝不能随意剥夺犯罪嫌疑人获取律师援助的基本权益。
累犯、犯罪集团主谋、故意自伤自残逃避法律制裁者以及重大罪行嫌疑人均不宜采取取保候审。比如,罪行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监禁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会获得取保候审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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