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具备哪些资格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手段,它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亦或是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社会危害性产生的情况。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同样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时间是否属于服刑期
在排除服刑时间因素外,我国施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早已明确规定,所谓“取保候审”乃司法机关采取的一种特定刑事强制性措施,通常由公共安全部门来负责实施与监督。这表明,“取保候审”并非我们常理解释中的刑罚种类,而更主要地服务于预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脱法律追究,保证相关执法程序如刑事调查、公诉以及审判得以按进度顺利进行等方面的功能。至于“服刑期间”,这主要是对已被定罪判刑之人的执法管理范畴,涉及刑罚分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等。由于“取保候审”本身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刑罚,因此在计算服刑时间时可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判决前因受刑羁押所度过的时光,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应算作服刑期间的一部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是不是问题不大
取保候审并非代表案情不严重。取保候审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意指犯罪嫌疑人为确保自身人身自由,在向司法部门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之后,无需关入看守所中等待法庭审判。然而,这一举措往往暗示了被告人的罪行相对轻微,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相对较低,但是被告人仍然有可能面临被判处实际刑期的判决。在此期间,事例的调查、审查以及审判过程将持续推进。若经过法院的全面审理,确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并且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被告人仍然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依法定罪量刑。因此,被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事例的处理结果将会对被告人有利,被告人仍需密切关注事例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是重要的刑事强制手段。它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可避免社会危害的情况。此外,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孕期、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也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机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