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结案都有什么手续
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保释程序的结束通常需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检察院审查环节:负责侦办案件的机构必须向检察院提交所有案件所需的文件资料,以便检察院对其进行详细审查,以判断这些证据能否满足正式起诉的要求;
其次是解除保释:若检察院最终判定该案件不具备起诉资格或者法院宣判被告无罪,那么就应当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保释措施;再者是法院判决阶段:对于已经被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之后,根据判决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保持保释状态或者执行其他相应的刑罚;
最后是档案备案环节:所有与此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过程中的各项手续都需要进行妥善的归档处理,同时也需要及时通知到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可以出县城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确实有可能需要因公需要而离开所在城市,然而这也必须得到公安机关的审批许可后方能离开。
值得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均须在未获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不离开他们所在的市、县范围,如果私自离开的话,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会面临部分或全部没收的风险。
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相关部门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的非羁押性审理程序。
在发现有严重疾病的应受逮捕者,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罪行轻微之人时,便可酌情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结束一年了什么也没有发生
取保候审的期限在满一年后若仍无任何司法程序或结果传来,这通常表明该事例的调查、检控乃至审判环节已告终结,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等诸多因素使之无法继续推进下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被设定在十二个月之内。当期限届满之后,倘若侦查机构未能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亦或是检察机关未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我们建议您向最初实施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咨询详细情况,以确定事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同时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并要求退还保证金。如您认为在此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可依据法律法规来维护个人权益。
刑事案件中,保释程序结束的主要步骤为:检察院审查,需提交案件文件资料以判断起诉资格;若不符合起诉条件或宣判无罪,则解除保释;法院判决后根据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保释或执行刑罚;最后进行档案备案,归档法律文书及手续,并通知当事人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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