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累犯金额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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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累犯金额计算问题,需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涉及到的实际金额以及之前是否曾有过类似犯罪记录这两方面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将被依法予以从重惩处,然而,具体适用的刑事处罚期限则需根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被侵占的财物数量、行为严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悔罪表现等等。
职务侵占罪累犯金额怎么算

一、职务侵占罪累犯金额怎么算

在对职务侵占罪罪犯进行量刑时,是否属于累犯以及被侵犯的犯罪金额将是执法者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的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所述,对于累犯要施以较重的刑事处罚,但具体刑期的长短还应结合被告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犯罪情节以及其认罪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全面评估。如果有人在首次触犯职务侵占罪之后又再度实施此类犯罪,尽管此次犯罪的涉案金额可能相对较小,但由于他已是累犯,因此将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值得注意的是,累犯的刑罚加重并非仅仅等于累犯金额与初次犯罪金额的简单叠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5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期是多少年

交通肇事罪,是针对那些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之后,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对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造成了巨大影响,而依法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犯罪行为。

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文规定,对交通肇事罪的刑罚最重可判处被告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法条适用于那些为了逃避处罚而造成他人生命丧失的情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职务侵占罪一年还没有结案吗

职务侵占罪事件出现持续一年尚未审结的情形并非遥不可及。事件从立案到审理完成所需的时间,会受到诸多内部、外部因素的综合作用与影响。首要的决定性因素无疑为事件自身的复杂性,这既包括案发背景以及涉案嫌疑人的行为动机等,还涉及到众多纷繁复杂的证据材料以及各种牵扯进去的相关人员。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开展初步的调查取证,还是进行严谨的审查起诉乃至最终的法庭审判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此外,证据的搜集和鉴定过程也可能成为拖延事件审理进度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某些关键性的证据往往需要跨越不同地域甚至国家之间的合作进行获取。再者倘若事件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或面临法定的延期审理理由时,同样可能使原本设定好的结案日期无法如期实现。然而尽管如此,我们相信,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司法机构,无论是公安部门、检察院抑或是法院,他们必将在法定的办案期间全力以赴,尽快推动事件的进展,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司法公正得以实现。

职务侵占罪量刑时,累犯身份和犯罪金额是关键。累犯应受重罚,但刑期还需考虑损失、情节和认罪态度。再次职务侵占,即使金额小,因累犯身份,制裁更严。累犯刑罚加重非仅金额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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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数额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分别定罪说。该说认为应根据主体的不同身份分别定罪,即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定罪,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定职务侵占罪。
(2)主犯决定说。该说认为应以主犯的身份来确定共同犯罪的罪名,主犯构成何罪,对于其他共同犯罪人也以何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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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20次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审理、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并于2000年7月8日施行,依照该《解释》规定:⑴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盗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罪共犯论处。⑵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⑶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该司法解释的通过及施行,及时地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提供了补充规定,为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就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所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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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2、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么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侵占数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侵占数额问题解答如下,
一、职务侵占罪金额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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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嫌职务侵占罪会怎么判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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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职务侵占案金额怎么认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第十一条 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罪、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或者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或者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具体而言,包括: (1)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他们或者有特定的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司法实务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般职员和工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而仅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而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三、职务侵占罪的证据 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两金(养老金、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三个方面是在经侦进行职务侵占罪刑事报案、立案时的基础材料,通常经侦部门会对案情予以分析同时指出其中需要继续补充的证据材料,如达到经侦部门的要求,则可进行立案侦查。 但现实情况是,很多的职务侵占罪较难实现立案,分析其中的不成功原因,结合我们这几年来代理的没有立案的案件,我们认为,造成立案率较低的情况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公安立案有其固定思维,当事人应当从犯罪构成要件和管辖角度提供足够材料,帮助警方认定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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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中,对于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由于其职务上所具有的便利条件而实施的违法行为,如果他们通过这种方式非法占有了所在单位的财产,并且累积起来的数额达到了与受贿罪和贪污罪相匹配的标准的两倍或以上,那么就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的被告人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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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犯了职务侵占案,案件总计额数600万,朋友只参与了四次,侵占额数60万左右,朋友分赃所得11万左左,请问暈刑数额按哪个?谢谢
[律师回复] 职务侵占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后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做到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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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是侵占占有还是侵犯所有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盗窃罪中的被害人是侵犯占有还是侵犯所有答:盗窃罪侵犯是占有权。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的是占有权。是占有权,因为从法理上讲所有权是一种绝对的物权,具有排他性,是一种绝对的针对于外界不定项多数人的权利。他只有通过一些合法的途径产生、转移和消灭。比如通过先占、买卖、受赠取得所有权,被国家征用、卖与他人、物品损毁等法定的情形失去所以权。盗窃是一种以占有他人财物并想使用收益权的行为。它主要是使得所有权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和占有,而这个时候财物的所有权并不随着被盗行为的发生而转移或失去(法律不承认这种转移)。但如果盗窃人盗到财物后把财物损毁就会侵犯到所有权问题,因为财物已经灭失,所有权人已经实质性的不可能再从财物上获得使用、收益的权利,所有权遭到实际性的侵害。偷偷开回自己租赁出去的汽车当然不能以盗窃罪认定,因为这可能是一个违约行为。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享有汽车的使用权并不当然的享有占有权,因为占有权和所有权的主体是一致的,所有权不转移,占有权也不转移。在合约履行的过程中所有权人完全可以根据其对物品的占有权拿回物品,只是要承担合约的违约责任。而如果,其偷偷开回的性质是为了诬告或陷害或敲诈的也应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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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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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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