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还会被捉吗
在取保候审期满之际,若案件尚未告一段落,那么从理论上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有可能面临其他强制性措施,然而这并不等同于必将立刻遭受拘禁。事实上,取保候审乃是一种暂时性的保释安排,其根本宗旨在于确保案件嫌犯或被告能够按时出庭受审。倘若在此期间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且并无新增违法行径,法院或检察院便有可能根据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启动更为深入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不予起诉的有犯罪记录吗
若某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批并宣告不起诉,则该事件不应存在任何形式的犯罪记录或案底。
所谓案底,乃指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公正审判,并认定被告人确有犯罪事实而做出有罪判决之后所留下的犯罪行为纪录。
在检察院审批过程中,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具备特定法定情形,应根据法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样道理,若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较为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或可免予处罚时,检察院亦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称之为酌定不起诉。
此外,若经检察院审理后发现案件证据不足,但经补证仍无法满足司法要求者,检察院亦将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取保候审后上交到检察院多久结案
对于被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后的事例转为交由检察院审查并作出最终结果的确切期限,并无确切的统一规定。通常而言,作为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检察院需在法律规定的1个月之内对递交上来的事例做出明确的审查抉择,同时,对于具有高度复杂性或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特殊事例,这个期限最多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在完成上述审查工作之后,检察院将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抑或是选择不起诉处理。倘若检察院决定发起诉讼程序,那么该案将随之进入更为深入的法院审判阶段,而在此过程中所耗费的审理时间,将会受到事例本身复杂性的直接制约以及法院审判进度方面的影响。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如若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所掌握的事例证据存在不足之处,进而必须进行必要的补充侦查作业时,无疑天然地导致整个办案周期的进一步延长。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上限,每次持续时间为1个月。由此可见,对于此类事例的办结时长,实际上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
取保候审期满,案件未结,理论上嫌疑人或被告人或面临其他强制措施,但非必然拘禁。取保候审为暂时性保释,确保嫌犯出庭。若期间遵守规定、无新违法,法院或检察院将视案情进展决定是否启动进一步法律程序。案件进展和司法决策将影响后续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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