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都要走什么程序
刑事拘留的一套完整流程包含以下几个环节:立案侦查、提出拘留请求、审批决定、实际执行拘留、通知家属以及羁押期限的审查。在实际执行拘留之前,公安机构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证实涉案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并且经过县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的相关领导审核批准,由负责部门填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在完成拘留之后,公安机关有责任立即将被拘留者转移到合法的看守所进行拘禁,最晚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需要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正式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都是要等37天才放人吗
在犯罪案件发生后,若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并认定犯罪嫌疑人确有罪行,则将依法对其采取逮捕措施。
众所周知,有一种说法被广泛传播,即所谓的“黄金37天”。
然而许多人或许产生误解,误以为只要待满37天,便可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员的拘捕。
实际上并非如此,这种观念仅适用于部分情况——即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重大嫌疑分子。
对于这些人员,警方有权实施为期37日之长期拘留。
而对于普通犯嫌者,从法律角度上看,其拘留期限通常为10至1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以上就是律图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律图网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三、刑事拘留都是延长30天吗
针对刑事拘留期限是否均会延长30天这一问题,并无固定答案,需要视具体事例情景及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性质而定。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若认为有必要对某位被拘留者施行逮捕,其应在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递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然而,于特殊情况之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日期可相应地延长至一至四个工作日。为防范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能延长到三十天之久。因此,总体而言,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应当为37天,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拘留都将延长至30天,实际拘留时长还需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征来做判断。
刑事拘留流程:立案侦查、拘留请求、审批、执行拘留、通知家属、审查期限。需充足证据,经领导审核批准,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后24小时内移送看守所,并通知家属。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