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及滥用他人信用卡者,将被视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此类行为通常情况下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其刑期和罚金标准将更为严厉。
在对罪犯进行量刑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犯罪涉及的金额、作案手法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捡到信用卡在ATM机上使用是哪些罪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内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所提到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这一行为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现象。在此基础之上,中国《刑法》第196条作出了更为详尽的规定,其中包括四种主要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方式,如使用虚假制造或已过期的信用卡;未经信用卡所有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信用卡进行非法活动;欺骗性的利用他人信用卡获取财务;以及进行恶意透支等行为。冒用他人信用卡,主要是指那些不是信用卡持有人却利用持卡人的信赖假借其名义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而从中获得不当利益的不法分子。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这一行为,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拾得者需要使用该信用卡的具体对象到底是自然人,还是机器,因此,大部分学者认为将此类行为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是合理且合法的。任何可能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经济秩序造成危险和破坏的行为,只要这些行为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设定的立案标准,便都将构成犯罪。相比之下,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有着本质区别,一旦被判定为刑事犯罪,那么涉案人员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对于捡拾到他人遗失的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提取现金的表现形式,根据最高检制定的司法解释,这种行为已经足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捡到信用卡刷4000怎么判
倘若拾获他人的信用卡并以其名义进行共计四千元人民币之消费,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欺诈罪。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尤其是针对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行径的,如果涉及到数量庞大且价值较高的财物,则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惩罚。此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在这一事件中,尽管所涉金额仅为四千元人民币,尚不足以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仍然有可能遭受刑事制裁。具体的量刑结果将会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综合考量。除此之外,还必须承担归还非法所得的民事责任。
非法持用他人信用卡者,涉嫌诈骗罪,可判5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2至20万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处5至10年徒刑,并处5至50万罚金。特别严重者,刑期及罚金更重。轻微情节者,可减轻处罚,量刑考虑金额、手法及社会危害等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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