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能直接与犯罪划上等号。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指的是在案件调查或审理期间,若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认为某犯罪嫌疑人无需继续羁押以便开展后续工作,同时为了防止其逃脱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手段。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仍需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随传随到的监督和管理。
然而,这并不代表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已经被判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出来是否还会判实刑
在经过取保候审之后,其人员是否仍需面临刑事审判及承受牢狱处罚的可能性,具体情况需结合所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取保候审方式,仅能视为对现行强制性拘禁限制的一种变更。
若在此过程中,相关涉案当事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所做出的相关规定,他们将有可能再次被警方以逮捕等更为严格的方式加以控制。
至于该名当事人最终是否将因犯罪行为受处以刑事审判并面临牢狱之灾,则需要根据法院在审理案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所做出的研究结论来给予确定性的答复。
显然,取得法院批准的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相关涉案人员在未来的审判程序中必然无法被宣告实质刑罚或无需接受牢狱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后多久才能收到结案通知书
然而,请注意,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事例必定能够得到最终解决或直接宣告结案。实际上,事例处理的进度以及至于何时能够获得结案通知单,取决于诸多错综复杂的各种因素和条件,这些因素和条件包括了事例自身的复杂性、实体证据的获取情况、乃至搜证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等等。依据常规经验,如果事例涉及的事实清晰明了且有关证据得以充足完备地收集,那么在完成侦査阶段的工作之后,通常在数月之年内即可产生相应的处理效果。但是倘若案情相对复杂并演进至审查起诉及审判环节,所需耗费的时间便可能较长。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无法准确预测何时能收到结案通知书的确切日期。因为,现行法律并未对这一问题设定一个统一的期限。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取保候审期间积极与办案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及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和进展情况。
取保候审非等同犯罪。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刑事诉讼程序,允许犯罪嫌疑人在不羁押状态下配合调查,但需遵守相关规定,接受公安或司法机关监督。此举旨在确保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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