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的内容不包括什么
寻衅滋事这一犯罪行为并不包含通常的社交互动、合法公正的商业相争以及真诚友好的言论表述等范畴。
一般而言,普通的口角纷争、偶发的冲动之举,若未达致法定的严重程度,亦不宜被视为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加以判定。
对于此类案件的裁决,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及其所实施的客观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是指其行为已构成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是指在公共场合进行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他人等行为;
再者是指其行为已构成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者;
最后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不谅解怎么判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判决问题,倘若未能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法官在进行量刑时将会综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通常而言,对于寻衅滋事罪行,法律规定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三种刑罚方式。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将着重关注犯罪行为的情节、手段以及所带来的危害后果等多个方面。
例如,如果犯罪者存在多次寻衅滋事、组织众多人员参与寻衅滋事以及在公共场所制造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情节,那么其所面临的刑期将会相应地加重。
然而,尽管未能获得被害人谅解并非是决定量刑的唯一要素,但它确实可能对量刑的幅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然而,如果被告方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提供重大立功表现或者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等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条件的情形,这些因素同样会在量刑过程中得到充分考虑。
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刑结果需要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并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秩序维护至关重要,寻衅滋事犯罪与此不同。日常社交、商业竞争和真诚表达不构成此罪。偶发争执或冲动,未达法定严重程度,不属犯罪。判断此罪,需考虑行为人恶意及行为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