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多久能批下来
在适用刑事拘留之措施时,公安机关通常会在作出拘留决定之后立即予以执行,无需经过任何独立于拘留裁决之外的审核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或可能存在犯罪行为的现行犯罪嫌疑人或是重大犯罪嫌疑人,如若符合法律规定之特定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实行即时拘留。
然而,在拘留完成之后,必须尽快将被拘留者转移至看守所羁押,且这一动作最晚不应超过二十四小时。
同时,依照第一百一十五条之明确规范,拘留期限一般设定为三日内;如遇特殊情况,则可以延长至四日;若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情形的嫌疑人,拘留期限还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在随后的阶段中,如果刑事拘留时间超过了其法定最长时限,那么公安机关需在该期限内请示人民检察院审阅并核准是否进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才能办取保候审
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标准的情况下,刑事诉讼中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及时申请取保候审:
即使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不会对社会带来显著风险的可能性;
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难以自理或是身怀有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实施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风险的情况;
以及在案件审理期限已经届满但尚未完成判决程序,仍需继续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使得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获得取保候审保护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开庭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其含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经由保证人签署担保文书或者向公安机关缴纳保证金之后,可以免受拘留或监禁,进而在法院审理事例时等待处置结果。而当取保候审后的被告人接到法庭传唤,便意味着事例正式步入了审判环节。
在此过程中,法官将会针对具体案情展开全面的审理工作,辩护方及公诉方将分别向法庭展示证据并展开辩论,以求辨明被告是否触犯刑法并确认应被判处的刑罚程度。一般而言,被实行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事例已然终结或被告必然无罪释放。被告人在该期间内,仍旧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事项,按照要求准时出庭参与庭审活动。如若在庭审过程中被判定有罪,被告人将会依法承受与其行为相适应的刑事处罚;相反地,倘若被告成功证实自己无罪,亦将会得到国家法律的无罪宣布。总的来说,经过取保候审后的开庭审理,无疑是事例审判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与决定性步骤。
公安机关在决定刑事拘留后会立即执行,不需额外审核。拘留后24小时内需转移至看守所。拘留期限一般为三日,可延长至四日或三十天,特殊情况除外。超时拘留需报请检察院审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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