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不知道姓名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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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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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具备明确的被告人信息。若借款逾期而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未知,那么就可能难以直接认定被告人的具体身份。针对这一状况,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手段来获取被告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如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咨询相关证人或借助法律途径查询相关资料。倘若确实无法确定被告人的姓名,则可能需先行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其身份信息后,方能启动诉讼程序。
借钱不还不知道姓名怎么办

一、借钱不还不知道姓名怎么办

在提起诉讼时,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然而,若借款者未能偿还债务且其姓名并不为人所知,那么我们可能无法直接确定该被告的具体身份。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手段来获取被告的姓名信息,如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向目击证人进行详细询问,或者通过合法途径查询相关资料等方式。倘若我们的确无法确定被告的姓名,那么我们可能需要

首先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之后才能正式启动诉讼程序。若我们无法满足提起诉讼所需的所有条件,那么我们可能需要重新审视整个案件的情况,并寻求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钱不还怎么办有效的方法

在负债到期或不久将到期之际,若债务人现阶段暂无力偿还债务同时却展现出积极的还款意愿时,债权人可就履行债务的具体期限、方式以及金额等问题与债务人展开深入磋商,以此敦促其妥善履行债务责任或签署相关的还款协议

此外,若该笔债权已设置了抵押担保或者存在第三方提供的保证,债权人则有权利和义务与其各自的抵押人和保证人进行详细商讨,要求抵押人揭示足够的抵押资产以此偿还债务,或者由保证人为其代为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不还不知道地址怎么办

在此情形之下,您可采纳以下几种有效策略:首先,竭力搜集关于借款人的准确居所地址数据,可透过多种途径探寻,如咨询彼此熟悉之人、查看此前往来信件等等;其次,不妨考虑寻求律师或经过认证的调查机构协助展开深入调研,他们或许能运用丰富的资源及其独特渠道,为您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再者,您务必保持所有与借款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诸如借据、资金转移凭证以及聊天记录等,以便在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中作为有力依据。倘若借款人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归还欠款。在诉讼程序中,法院将依据事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作出公正裁决。

在提起诉讼时,需明确被告身份。若借款者未偿还债务且姓名未知,则难以确定被告。可通过深入调查、询问目击证人或合法查询资料获取姓名信息。若仍无法确定,需先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身份信息,再启动诉讼。若条件不足,需重新审视案件并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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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借钱不还只知道姓名怎么办
打官司得找到人就说你只知道同学叫什么名字,但是别的啥都不知道的话,那可能还不能算是“找到了确切的被告”。所以,按照这个规定来看,你可能就没法直接去法院告他了。不过别着急,你可以试试看能不能从其他地方多了解点信息,比如说网上查查看,或者咨询一下懂法律的朋友,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来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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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身份信息,知道姓名,能知道姓名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单方签字或盖章,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未亲笔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尚未成立,并未成立的合同,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即便未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依然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并非上述两种情形,且合同书仅经一方当事人签字,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未在合同上亲笔签名或盖章,该合同并未成立,不具备法律效力。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第三十五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5、第三十八条 依国家计划订立合同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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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告状的话,得满足好几个条件,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要有个明确的被告。比如说,要是你跟别人借了钱,但是人家不肯还给你,这时候咱们只要知道对方叫啥名字,那就能说是有明确的被告了。所以嘛,只要债权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他确实跟这个欠债人之间有着密切的利害关系,同时也有具体的还款要求和事实依据,再加上这个案子恰好是属于人民法院能够处理的范畴和权限之内的话,那么就可以去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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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侵占罪不知道姓名怎么起诉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提起诉讼需明确被告身份。若不知被告姓名,应通过公安或权威机构查询,或发布公告寻人。如竭尽所能仍未找到,则需考虑其他合法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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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只知道对方姓名和微信号怎么办
[律师回复] 还是需要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最主要是身份证号。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
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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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有借条,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可以起诉嘛?
[律师回复]
1、可以起诉;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欠钱不还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只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就能知道姓名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单方签字或盖章,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未亲笔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尚未成立,并未成立的合同,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即便未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依然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并非上述两种情形,且合同书仅经一方当事人签字,另一方只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并未在合同上亲笔签名或盖章,该合同并未成立,不具备法律效力。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第三十五条 书面合同成立地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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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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