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各方当事人皆可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所涉及的违约金。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时,倘若所设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使违约行为所造成之损害尚未得以弥补,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予以适度提高。
然而,若违约金过高,超出了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作出相应的调整与削减。因此,关于债务拖欠所引发的违约金事宜,如何确定及何时收取,均需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为基础。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依约执行;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明显不当,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欠条违约金百分之多少不违法
关于欠条中违约金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并未有明文约束,这取决于具体情形。
然而在具有合同性质并对违约金做出原则性规定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例的规定有具体的违约金比例可供参照,从而适用法定违约金。
然而,由于合同内容以及违约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各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确立违约金的方式方法及数额亦将因此而呈现出差异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欠条违约金多少是合法范围
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欠条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需根据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与慎重判断。通常而言,违约金的额度应当适中且合乎情理,既能够充分补偿债权人因债务逾期而遭受的损失,同时也不得过度偏高以至产生明显的不公平现象。在大多数情况下,违约金的设定不宜超过欠条所涉及到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或者特定数额。然而,具体的比例或数额往往会受到诸如合同性质、商业习惯以及违约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若违约金的设定过高,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损失状况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在制定违约金条款时,建议各方当事人务必遵循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并且可以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经验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未约定或违约金过低不足以补偿损失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可适度提高。违约金过高时,亦可调整削减。债务拖欠的违约金确定与收取需基于当事人协议,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则执行,不当则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裁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