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约定时间归还欠款,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方应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若借款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方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倘若在追索债务的过程中,贷款方采用了不合法的方式,例如通过暴力催收导致借款方人身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借款方可要求贷款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相应损失等。若贷款方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借款方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处理此类纠纷时,务必要注意采用合法方法追索债务,避免使用暴力或其它非法途径,以防违反法律法规。若遭遇此类情况,推荐寻求专业律师意见以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与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借钱不还说没钱怎么办
若涉及到借款、交易或其他各类法律关联事务中并未签订借据、欠条或是合同,这仍不妨碍以法律提起诉讼程序。
只要拥有其它充分证据能够阐明盖章的法律关联性即可,例如电话录音记录、微信聊天数据等;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内,债权人有权亲自前往原告(债权人)所在区域的法院或被告(债务人)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被告支付相关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在提出诉讼时,需提供相关证据等来证明存在法律关联性的存在,法院便会予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三、借钱不还人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面对此类状况,我们建议您遵循以下操作步骤:首先,务必妥善保管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借据、转账凭证等等用以证实借款事项的真实性;其次,积极搜寻关于欠款人可能拥有的财产线索,以便后续追讨工作的开展;接下来,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针对无法直接送达给被告的特殊情况,还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实现文件送达;再者,为确保被告不恶意转移其名下财产以逃避还款责任,还请您考虑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最后,请尽全力搜集欠款人的个人信息以及行踪,以便在必要时采取进一步行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涉及到的借款金额较为庞大,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
若借款方逾期未还,应依据《民法典》承担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责任。贷款方可依法起诉追索。贷款方不得采用暴力催收,否则借款方可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如构成犯罪,可报案追究刑责。请合法追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