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借贷关系能否成立

最新修订 | 2024-10-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缺乏书面借款协议的前提下,认定借贷关系是否真实成立需透过全面考虑事实背景及各方面证据进行综合性分析和判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若发生没有书面形式借款协议的情况,原告仅仅依靠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转款凭据作为证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而被告却以冲抵前期借款或者其他债务为理由提出异议,则该被告方必须依法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没有借条借贷关系能否成立

一、没有借条借贷关系能否成立

在未持有借条的情形之下,当务之急即是针对特定情形和相关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厘清,从而来确认是否的确发生了借贷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相关条款,倘若原告仅仅凭借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便发起民间借贷诉讼,然而被告却以转账系偿还过去借款或其它债务为由提出异议,面对此种情形,被告则必须先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抗辩主张。在此基础之上,若被告成功提供了相关证据,则原告仍然负有举证责任,需进一步证明案件中确实存在借贷关系这一事实。所以,即使没有书面形式的借条,只要原告能够提供其他充分且可靠地证据(例如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等)来证实存在借贷关系,那么毫无疑问,借贷关系就能得以确立。但是,假如原告无法提供足够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那么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恐怕将难以被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二、没有借条借钱多久不还失效

1.无论借款关系、买卖交易还是其他类型的法律关系,即使缺乏书面形式的借据、欠条或合同,都不影响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

只要具备其他有效证据来证实这些法律关系的存在,例如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均可作为有力依据进行起诉

2.债权人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通常为三年),可以直接向原告(即债权人)所在地区的法院或者被告(即债务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在提交起诉状时,需同时附上相关证据以证明法律关系确实存在。

若法院经审查认为证据充分,便会予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三、没有借条借款人刑事拘留留家人怎么办

倘若债务人正处于刑事拘留阶段,借款行为又无正式书面凭证,那么首先他的亲属应竭尽所能搜集并保存所有能证实借贷关系真实性的其他证据,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等。在法律层面上,即使缺乏正式的借据,只要其他证据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债权人仍然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期间,亲属可耐心等待债务人事件的审理进程,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商讨还款事宜。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待到债务人的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债权人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之际,亲属应全力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向法院如实陈述相关事实。总而言之,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搜集证据以及如何依法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诉讼问题。

在缺乏借条的情况下,首要任务是仔细审视具体情况和现有证据。我们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深入剖析,以便明确判断是否确实存在借贷行为。这个过程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我们能否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因此,我们应当谨慎行事,确保所有分析都基于事实和证据,避免任何主观臆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没有借条借贷关系能否成立
一键咨询
  • 131****2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7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只要出具的借条的内容中包含了借出财物和接受财物两方人的信息,财物的具体数额以及借款的具体时间等重要的内容就是生成了一份有效的借条,而有效借条的存在在法律上就被承认为是一个借贷关系,持有借条的人是可以以此作为依据索要债权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条如何样成立借贷关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借条如何样成立借贷关系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朋友想知道借款合同的规定,不知道是什么的,所以请问一下仅有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借贷关系吗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要根据实际情况而言。答案通常为,不一定。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中,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对于小额借款,出借人具有支付借款能力的,如果当事人主张是现金交付的,除了借条未能提供其他证据,按照交易习惯,出借人提供借据的,一般可视为其已完成了举证责任,可以认定交付借款事实存在。而对于大额借款,涉及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金额,当事人也主张是现金交付,除了借条没有其他相关证据的,则还要通过审查债权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债权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及相关凭证、证人证言等来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能够成立,仅凭借条并不足以证明交付钱款的事实。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1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请问借贷关系怎么才算成立
[律师回复] 借贷关系成立,首先需要双方签订借贷合同或者借条。
借条只是构成借贷关系的形式要件,而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除此之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
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条怎么样成立借贷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如何样成立借贷关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借条如何样成立借贷关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能否成立,离婚时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都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即使已经离过婚了,双方依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离婚,依然是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的义务。那么,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呢。依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等等。
2.婚前负债但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3.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一方借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为支付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及正常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此外,一方为了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为没有使家庭受益的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没有借条借贷关系能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