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无效怎么追回利息

最新修订 | 2024-10-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假设咱们一起做了个事儿,结果这事儿最后失效了,那咱们因为这个事儿得到的东西就得还给人家;要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就得给人家点钱作为补偿。如果咱们中有谁犯错了,那就得赔偿人家因此受的损失;如果大家都搞砸了,那就得各负其责。比如说,如果咱们签了个借款合同,但后来发现这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咱们从这个合同中得到的利息就得还给人家。如果利息还不了或者没必要还的话,就得给人家点钱作为补偿。
借款合同无效怎么追回利息

一、借款合同无效怎么追回利息

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撤销或者确定不产生效力时,对于当事人因该行为而获取的财富,应当依法进行归还;

如若无法归还或无需归还,则应酌情给予价值补偿。若某一方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过失,那么就应对另一方因为此种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做出合理赔偿;若双方皆有过错,则各自负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例如,在借贷合同的情形下,若利息属于因该不当行为所获得的财富,便应当依法予以退还。若利息无法归还或是无须归还,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折价补偿。倘若贷款人出借人在此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应当对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负责赔偿;若两者均有失职之处,则需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摊损失。因此,如何追讨利息,需要考虑到诸多具体因素,如利息是否已实际支付、能否顺利归还、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等等。若合同无效系由出借人的过失所致,出借人可能无法成功追回利息;反之,若合同无效系由借款人的过失所引发,借款人可能需要偿还利息或者接受折价补偿。若双方均有过错,可能需要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借款合同无效还存在债权吗

借款协议如若被判为无效,其本身将始终缺乏法律约束力,然而关于债权问题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出借方已经实际交付借款资金,那么借款人就必须偿还这笔贷款。

无效的合约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尽管合同某一条款无效,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的有效性会被否定。

只要合同的其他条款依然生效,它们仍将继续发挥作用。

若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因该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应该依法退还;

倘若无法归还或无必要归还,应按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对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由该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失的话,双方均应按照过错程度承担各自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借款合同无效法院会怎么判

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断往往源于特定法定情形,例如合同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款等问题。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法院通常遵循如下原则展开分析:首先,涉及因该合同而获取的财产部分,应予退还;其次,对于有过失的一方,需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利息方面,一般按照约定利息无效的方式处理,仅支持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具体计算标准可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总的来说,法院将全面考虑各方面的过错程度、损失状况等因素,以期做出公正且合理的裁决。

若民事法律行为被判无效、撤销或确定无效力,基于该行为所获得的财产应依法退还。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将因无效或撤销行为而取得的利益返还给相对方。这一举措旨在维护交易的公平性和法律秩序,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因此,在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财产的归还是必要的法律程序。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款合同无效怎么追回利息
一键咨询
  • 157****6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自愿多付利息能否追回
视情况而定。自愿多付利息一般不能追回,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属于正常借贷利率范围内的,但是债务人自愿多给则不能追回,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就超过法律规定但是债务人仍然自愿给付的则可以追回。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各位律师好,叔叔给朋友借款的合同,发现无效了,可是对于个人借款合同无效返还利息吗?
[律师回复]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三、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注意,这里不是双方约定的利息,而是根据银行汇率情况确定的利息额。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
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
签订借款合同是为了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这也是对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但实践中,很有可能因为当事人不懂法,从而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此时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了,包括返还借款、赔偿损失以及追缴财产等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自愿多付利息可不能追回
视情况而定。自愿多付利息一般不能追回,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属于正常借贷利率范围内的,但是债务人自愿多给则不能追回,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就超过法律规定但是债务人仍然自愿给付的则可以追回。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约定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高利借贷无效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高利转贷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高利转贷相关规章  《贷款通则》(1996.6.28 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 第2号)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 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除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7、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三、高利转贷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十 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利息的借款是无偿合同吗?
无利息的借款是无偿合同的,因为这样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只要求对方返还本金,则属于资金无偿使用,自然是无偿合同。虽然是签订无偿合同,也应当对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规定清楚,一旦对方没有支付本金,则应当追究违约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借钱给朋友,收月利息1.2%,每个月还利息,怎么写借条有效
[律师回复]
1、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  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收条是指接收人在收到财物时开具的证明,是收到财务这一事实的凭证,一般在债务人清偿欠条或借条后,由债权人书写,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终结了。  在司法实践中,欠条远比借条复杂,往往背后有交易的过程。因此,借款时应该写借条,而不宜写成欠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  
2、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  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千万不能草率就写“李总”、“老三”等用词。  
3、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4、借款的出借、还款时间一般应当写清楚借、还款时间。  当然还款期限的明确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当然如果还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话,并不必然导致债主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债主可以随时要求其偿还债务,但需要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而以。  
5、借款时应当写明借款原因、款项支付方式。  写明借款原因及借款支付方式是为了明确出借人对其借款已经履行了义务,以避免借款人抗辩,给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有担保一定要求担保人签字或者办理担保手续。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提供保证人、抵押或者质押。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并写明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间借款利息过高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款利息过高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民间借款能否计算复利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另外,《统一合同法》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无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偿还期限已届满,借贷人未按期偿还,或者未规定偿还期限,但出借人再三催告后,借贷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除要求借贷人偿还本金外,还有权要求借贷人支付逾期利息。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款利息无发票怎么记账
可以凭借收据和借款合同记账,利息收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款合同无效怎么追回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