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可以诉讼吗法院怎么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10-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若任何一方未能自觉履行某份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它法律文件中所规定之应尽义务,那么对此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行使权利,向人民法院寻求申诉及强有力的执行保护,以确保债务关系能够得到维护与落实。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申请之后,会首先对被执行者的资产状况展开全面调查,并视具体情况实施必要的资产封存、冻结、划拨、处分等行为。
有借条可以诉讼吗法院怎么执行

一、有借条可以诉讼吗法院怎么执行

若其中一方可执意抵赖对他方所应承担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规定之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向相应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当这类司法程序进入到具体执行阶段时,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即时履行其义务,则此类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可基于相关具体情况行使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因债务而引发之被执行人财产等权限。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实际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必先出具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关涉的有关部门亦须依照此条款予以办理。所以,只要借据能够充分反映出债务人尚未履行约定的还款事项,根据现有的法律制度,债权人就有权直接向所在律所发起诉讼,同时请求法院对判决结果进行判决与确认。假如判决生效之后,对方仍保持原状,拒绝履行其还款责任,那么债权人完全可以凭借这个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向相关司法机构递交执行申请。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对上述的不履行法律义务行为采取各种必要的强制手段,从而有效地加强对债务人尽快履行其还款义务的监督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有借条可以报警处理借款人

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类情况,即当事人在持有借条的情况下却遭遇了对方拒绝履行承诺的还款行为,此时报警是否有效呢?其实,这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而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这种类型的案件在此类规定中属于民事经济类,并不在警方的管辖范围之内。

所以,选择诉讼或是发出律师函加以维权,可能更为明智。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此外,我们需要明确,如果一方故意利用借款的名义欺骗他人财产,那么就触犯了诈骗罪,这个时候选择报警无疑具有权重。

其实,借条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于个人或公司间的现金或者物品借贷活动中,其主要作用在于记录并确认这些款项和物品的归还过程。

当借款人将所借之款及所借之物如数还给债权人之后,债权人应及时收回借条,以示借条正式作废或者予以销毁。

这样的一纸凭证性文件在司法程序中作为法律认可的证据使用,这也就决定了借条在法律层面意味着债券债务之间的书面合同,通常由债权人执笔并签字盖章,表明债权人已经欠下了债务数额。

具体来说:

1.若借条签订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但对方仍然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则债权人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诉讼;

反之,如果尚未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暂无权利提起诉讼。

2.假如借条上并未约定还款期限,经过债权人多次催缴,同时给予债务人足够的时间偿还欠款之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限仍未受到还款的话,此情况债权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诉讼有效期为2年。

3.在准备开始上诉行动时,您首先要写好申诉状并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与争议有关的相关证据,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区级法院的立案大厅申请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三、有借条可以直接起诉吗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凭借有效借据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是完全可行的,但这需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首要的一点便是,作为借款凭证的借据必须明确记载借款金额、日期以及约定偿还贷款的期限等重要信息。其次,为了确保诉讼请求合法性与有效性,当事人还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资金流动的文件资料。值得一提的是,当事人应当关注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当事人应当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递交详细完备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展开全面深入的审理工作,并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若一方不履行民事判决、裁定等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时,若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可调查其财务状况,并采取扣押、冻结等措施。执行前需出具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债权人可凭借据起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履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借条可以诉讼吗法院怎么执行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0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条诉讼时效法院可以执行吗
首先大家要知道,如果发生了那种法院都判过了的大事儿,咱们当事人就得乖乖照着做,当然,还有一些特定的文书也得我们去跟法院打交道,比如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等这些。要是有人不想干活儿,债主们就有权利去法院告他。还有,如果有一方不想遵守和借条有关的法律义务的话,另一方也是完全可以去找法院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贷诉讼胜诉后被告不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有何方法能执行到位?
[律师回复] 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依然拒不还钱,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可以对被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中国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怎样的借条不诉讼可执行
不需要打官司就能要回钱的借条其实就是那种已经让法院审理过了,还给出个审判结果什么的,或者是调解书也行,只要这个法律文件已经有法律效应就行。那个人得按照这个已经有法律效应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去做才行。要是有人不肯照办的话,另一方就可以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如果你手上的借条上的债务已经在法院那里搞定了,而且相关的法律文件也都已经生效了,那你就不用再去打官司,直接找法院申请执行就好。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刑事诉讼执行难与民事诉讼执行难区别
[律师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赔偿案件,既有自身的特点,又有其复杂性和社会影响力,是执行工作中难点中的难点。存在着中止率高、终结率低、执行款物到位率低的问题,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切实得到法律保障。 一、从案件本身分析 1、申请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寻衅滋事案件。尤其是故意伤害案件,被执行人被处刑后送往服刑,其家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之间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不愿意代为履行赔偿义务,造成执行不能。 2、从故意伤害案看,案件的引发多是农村因普通的邻里纠纷激化而引起的,即“民转刑”,被执行人本身经济条件就比较差,且又因正在服刑无劳动收入,其家庭可供执行的财产少;有些被执行人刑满后即外出找工,无固定居住地,流动性很强,造成执行不能。 3、从寻衅滋事案件看,被执行人多为物业游民,他们虽然已经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绝大多数尚未成家立业,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较少,其父母多年为其所累,不愿主动代其履行赔偿责任。 4、从交通肇事案件看,多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很差,为了养家糊口而借钱买车,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除参加保险的能得到保险公司部分理赔外,其个人或家庭确已无钱赔偿,如果事故中其本人亦受伤或死亡,其家庭更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5、判决数额大,远远超过被执行人家庭承担的能力,致使被执行人家庭消极执行或抗拒执行。 二、从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分析 1、在案件审理中,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仍由原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继续审理。刑事法官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工作重点往往放在刑事部分,而对附带民事部分未给予同等重视。此外,刑事法官对民事法律的掌握和熟知程度相对较低,面对有些民事部分较为复杂的案件,难以准确把握。另外,尽管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但实践中多数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分别审理的情形,即使合并审理也未将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有机穿插和结合,而是各自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质量和审限。但客观上由于犯罪事实在刑事部分已经过法庭调查,民事部分只对被害人的损失情况进行审理,而犯罪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双方或各侵害人之间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区分在审理中会被遗漏,影响了附带民事部分审判的质量。 2、在案件执行中,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几乎没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及保障问题具体规定。虽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可以参照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进行,但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这类案件判决的执行与一般民事案件的执行存有差别。比如,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必要时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实践中,被害人常无先行申请财产保全的意识,也无调查被告人财产的能力。刑事法官在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也往往忽视对被告人财产状况和线索的调查,不主动过问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问题。当被害人在判决生效后要求强制执行时,只能由执行机构再进行财产调查和保全。从审判到执行,经历时间少则数月,多则年余,在如此长的期限内,被告人或其家属完全有充裕的时间和条件转移、隐匿、变更财产,规避执行;或者因被告人欠债众多其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先行申请保全或执行。这些都给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造成很大障碍。
民事诉讼执行难和刑事诉讼执行难的相同点
[律师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赔偿案件,既有自身的特点,又有其复杂性和社会影响力,是执行工作中难点中的难点。存在着中止率高、终结率低、执行款物到位率低的问题,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切实得到法律保障。 一、从案件本身分析 1、申请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寻衅滋事案件。尤其是故意伤害案件,被执行人被处刑后送往服刑,其家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之间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不愿意代为履行赔偿义务,造成执行不能。 2、从故意伤害案看,案件的引发多是农村因普通的邻里纠纷激化而引起的,即“民转刑”,被执行人本身经济条件就比较差,且又因正在服刑无劳动收入,其家庭可供执行的财产少;有些被执行人刑满后即外出找工,无固定居住地,流动性很强,造成执行不能。 3、从寻衅滋事案件看,被执行人多为物业游民,他们虽然已经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绝大多数尚未成家立业,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较少,其父母多年为其所累,不愿主动代其履行赔偿责任。 4、从交通肇事案件看,多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很差,为了养家糊口而借钱买车,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除参加保险的能得到保险公司部分理赔外,其个人或家庭确已无钱赔偿,如果事故中其本人亦受伤或死亡,其家庭更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5、判决数额大,远远超过被执行人家庭承担的能力,致使被执行人家庭消极执行或抗拒执行。 二、从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分析 1、在案件审理中,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仍由原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继续审理。刑事法官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工作重点往往放在刑事部分,而对附带民事部分未给予同等重视。此外,刑事法官对民事法律的掌握和熟知程度相对较低,面对有些民事部分较为复杂的案件,难以准确把握。另外,尽管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但实践中多数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分别审理的情形,即使合并审理也未将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有机穿插和结合,而是各自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质量和审限。但客观上由于犯罪事实在刑事部分已经过法庭调查,民事部分只对被害人的损失情况进行审理,而犯罪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双方或各侵害人之间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区分在审理中会被遗漏,影响了附带民事部分审判的质量。 2、在案件执行中,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几乎没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及保障问题具体规定。虽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可以参照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进行,但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这类案件判决的执行与一般民事案件的执行存有差别。比如,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必要时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实践中,被害人常无先行申请财产保全的意识,也无调查被告人财产的能力。刑事法官在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也往往忽视对被告人财产状况和线索的调查,不主动过问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问题。当被害人在判决生效后要求强制执行时,只能由执行机构再进行财产调查和保全。从审判到执行,经历时间少则数月,多则年余,在如此长的期限内,被告人或其家属完全有充裕的时间和条件转移、隐匿、变更财产,规避执行;或者因被告人欠债众多其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先行申请保全或执行。这些都给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造成很大障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有借条怎么申请法院执行
没有借条的话,想让法院帮你要钱,最重要的就是得拿出证明咱们俩之间有债务关系并且他还没还钱的证据。好吧,那我告诉你怎么做。首先,你可以把你手里那些发生过法律效应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节书,还有别的应该给法院处理的法律文件都拿去申请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没有借条起诉法院能执行吗
只要那个让你去法院打官司,然后判决、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需要法院来执行的法律文件生效了,你就得乖乖地按照上面说的去做。就算你手上没借条,只要你们之间确实有债务关系,而且还有别的证据能证明这个事,那你也可以去找法院帮忙处理的。法庭会根据整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看你提供的证据够不够多债务关系明不明确之类的,再决定要不要帮你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钱不还被诉讼后当事人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10、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5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诉讼执行难和刑事诉讼执行难相同不同之处
[律师回复]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赔偿案件,既有自身的特点,又有其复杂性和社会影响力,是执行工作中难点中的难点。存在着中止率高、终结率低、执行款物到位率低的问题,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切实得到法律保障。
一、从案件本身分析
1、申请执行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寻衅滋事案件。尤其是故意伤害案件,被执行人被处刑后送往服刑,其家属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之间矛盾较深,对立情绪较大,不愿意代为履行赔偿义务,造成执行不能。
2、从故意伤害案看,案件的引发多是农村因普通的邻里纠纷激化而引起的,即“民转刑”,被执行人本身经济条件就比较差,且又因正在服刑无劳动收入,其家庭可供执行的财产少;有些被执行人刑满后即外出找工,无固定居住地,流动性很强,造成执行不能。
3、从寻衅滋事案件看,被执行人多为物业游民,他们虽然已经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绝大多数尚未成家立业,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较少,其父母多年为其所累,不愿主动代其履行赔偿责任。
4、从交通肇事案件看,多数被执行人经济条件很差,为了养家糊口而借钱买车,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除参加保险的能得到保险公司部分理赔外,其个人或家庭确已无钱赔偿,如果事故中其本人亦受伤或死亡,其家庭更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5、判决数额大,远远超过被执行人家庭承担的能力,致使被执行人家庭消极执行或抗拒执行。
二、从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分析
1、在案件审理中,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仍由原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继续审理。刑事法官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工作重点往往放在刑事部分,而对附带民事部分未给予同等重视。此外,刑事法官对民事法律的掌握和熟知程度相对较低,面对有些民事部分较为复杂的案件,难以准确把握。另外,尽管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但实践中多数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分别审理的情形,即使合并审理也未将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有机穿插和结合,而是各自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质量和审限。但客观上由于犯罪事实在刑事部分已经过法庭调查,民事部分只对被害人的损失情况进行审理,而犯罪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双方或各侵害人之间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区分在审理中会被遗漏,影响了附带民事部分审判的质量。
2、在案件执行中,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几乎没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及保障问题具体规定。虽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可以参照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进行,但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特殊性质,决定了这类案件判决的执行与一般民事案件的执行存有差别。比如,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必要时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实践中,被害人常无先行申请财产保全的意识,也无调查被告人财产的能力。刑事法官在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也往往忽视对被告人财产状况和线索的调查,不主动过问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问题。当被害人在判决生效后要求强制执行时,只能由执行机构再进行财产调查和保全。从审判到执行,经历时间少则数月,多则年余,在如此长的期限内,被告人或其家属完全有充裕的时间和条件转移、隐匿、变更财产,规避执行;或者因被告人欠债众多其财产被其他债权人先行申请保全或执行。这些都给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造成很大障碍。
民事诉讼判决后执行执行期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要看有没有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如果没有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就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条件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执行的决定书。
(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
(三)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
三、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费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执行文书中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通知有关单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对迟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强制其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借条不可以直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借条只是双方当事人用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凭证文件,并非法律判决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借款人拒不归还欠款并且有钱还钱时,才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诉讼费和执行费能否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诉讼费和执行费能否强制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t [案情]t  某银行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后,判决由某公司偿还某银行贷款本金207.9万元及利息,承担费65000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自动履行,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公司偿还某银行贷款本息及已承担诉讼费78万元,并已履行完毕。对缓交诉讼费及执行费和执行费用未作处理。就此案能否继续执行,产生分歧。t  [分歧]t  
第一种意见认为,判决由某公司承担诉讼费65000元,某公司只承担了30000元,对未承担部分及执行费和执行费用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继续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t  [评析]t  征收诉讼费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各国都规定进行民事诉讼要依法交纳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等,据此规定判决由某公司承担诉讼费65000元有法可依。判决生效后,申请人申请执行,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案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或权利人撤销申请或者请求人民结束执行程序,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该案某银行和某公司没有通过协商处理此案,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承担应交纳的诉讼费和执行费、执行费用,损害国家的利益,有损法律权威,人民不能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应继续执行。笔者赞成
第一种观点。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5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有借条怎么执行,有借条怎么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是根据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因此只要是生效判决书上明确的结果,都可以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起算金额,甚至很多非给付金钱义务的行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 而且,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因此强制执行是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支付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有借条可以诉讼吗法院怎么执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