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还威胁人怎么办
倘若遇到有人在借取款项后未能按时归还且在此过程中对他人实施了恐吓威胁,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九十条的明确规定,可主张让相关人员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消除潜在的风险危害因素,赔付相应的经济损失等等权益得到维护。若该项借款事项所涉及的还款期限已向借贷双方透明公开,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贷方应严格按照既定的期限予以偿还欠款。尤其是当借款方未能按期支付借款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解释,借贷方可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如果借款方对他人实施了恐吓威胁,这可能会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规定的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另外,如果借款合同中存在与此相关的条款,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借款方履行还款义务。若情况已经严重到威胁到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地步,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比如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方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根据实际遭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借钱不还是不是诈骗
需要根据借款方式、是否涉及到欺诈行为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在此情况下,诈骗罪的定义应理解为“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采取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手段,使受害者陷入误解并作出了‘自愿’的财产处分决策,最终导致了公私财物数量较大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钱不还还总借钱的人怎么办
面对此类情况,首先必须确保情况恶化之前尽全力收集和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例如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等。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责任,您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还款的具体日期和方式。然而,如果经过努力之后仍旧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作为借款方则有权利向当地的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在正式提起诉讼之时,您需要向法院递交详细的起诉书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充分证明借贷关系的真实性以及对方的违约行为。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后,将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严谨的审理和裁决。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您得知或者应该得知自身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开始承担责任之日起算。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时效期内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超过时效而导致失去胜诉的机会。
若有人借款不还并恐吓威胁,依据《民法典》第1790条,可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危害并赔偿损失。若还款期限明确,按第675条,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逾期未还,按第676条,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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