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人的异地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要是你借给别人钱,那个人没还给你,别着急,你可以找他住的地方的法院去告状。但是,如果这人住在这里,但其实大部分时间是在别的地方生活,这时候你就得找他长待的那地儿的法院了。假设这事儿牵扯到好几个人,而他们又不在同一家法院管的范围内,那这几个法院都是能管的。这时,你可以挑你觉得合适的法院去起诉。
欠钱不还人的异地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人的异地怎么办

若某人拖欠债务未曾偿还,则债权人有权向被告的法定居所地所属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如若被告的法定居所地与其常驻之所并不对应,债权人也可选择向该被告的常驻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倘若此案牵涉多名被告,且其各自的法定居所地或常驻之所在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则这些相关人民法院均具有案件的管辖权。作为债权人,您有权自主选择其中任何一个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欠钱不还人不在本地了怎么办

该询问涉及的事项在法律层面确实有可供参考的解答。首先,关于非当地自然人借款逾期未清偿问题,直接提出诉讼是可行的选择。然而在此过程中,应将申诉诉状提交至被告所在地点处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当被告的住所地与其惯常居住地址不在同一地点时,亦可将申诉诉状递交给惯常居住地址所归属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其次,对于此种借贷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问题,若报案方本身是公民个人,公安部门并不会基于此类事件予以立案和受理。建议相关人士寻求司法途径以解决问题,例如向法院提交有关申述,让法律给予公正的裁决。最后,若事件性质被认定为具备刑事犯法因素的诈骗罪行,那就属于严厉打击的刑事案件范畴,此时公安机关则有权利对此类事件展开调查和处理。对于借款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如果协议协商无果且无需债务人同意即可提起诉讼,债权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前往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请,通过诉讼的手段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处债务人归还债务的公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欠钱不还人坐牢了怎么办

若面临此类困境,您可采取如下策略:首先,应明确债务的真实性:请务必核实债务的有效性,包括确认所有与借款相关的合同及其他重要证据。其次,深入了解债务人被囚禁的原因:此因素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追回债务的方式方法。再者,积极寻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您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接下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确认您的债权。然后,申请强制执行:待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此外,密切关注监狱账户:了解监狱是否对罪犯的个人财产进行了妥善管理。最后,与监狱方面保持联系:如有需要,您可与监狱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关于债务人的最新信息。请注意,以上所述仅为建议性的操作步骤,具体实施方案还需依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如债务未偿,债权人可向债务人法定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债权人应准备相关证据,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诉讼旨在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确保债务得到清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欠钱不还人的异地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5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7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7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6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52****620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25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365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欠钱不还在异地怎么办
倘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在借款人居所所在地或者其长期居住地的司法机构提请民事诉讼。若借款者有多处可能的居所地或长期居住地,分别位于各不相同的司法辖区内,则上述各个司法机构均享有管辖权。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自由选择其中任何一家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进行诉讼。因此,即便借款人身处异乡,债权人仍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其追索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异地车牌在异地违章可以在异地处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是,就现在的现实情况是不能的,驾驶人在异地违章,应当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单的15天内,到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5号》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8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异地异地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异地办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医疗事故异地鉴定怎么做 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的内涵 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是指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地以外的地方医学会组织的制度。其与医疗事故就地鉴定相比,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第一,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仍由地方医学会组织。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异地鉴定也应遵循这一规定。几年来,医学会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事实证明,它具有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独特优势和综合能力。 第二,组织异地鉴定的医学会,与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机构不存在亲疏关系。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地以外的医学会组织,这是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的核心。目前,患方对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主要原因在于医疗机构与医学会的亲疏关系上。因此,要提高患方对医疗事故鉴定公正性的信任度,就必须在机制上有所创新。 第三,医疗事故鉴定专家鉴定组由异地专家组成。既然医疗事故鉴定异地进行,专家鉴定组自然也应由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地之外的专家组成。否则,实行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就没有任何意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学会是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组织者,而真正有权鉴定的是“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 开展异地鉴定需要考虑的问题 首先,异地鉴定是否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第21条及第22条规定,对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及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要交由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市区级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鉴定,省级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同时规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从这些规定看,异地鉴定与现行规定并无冲突。 其次,异地鉴定是否方便当事人。《条例》第3条规定,处理医疗事故,除了要做到公开、公平、及时外,还要做到便民。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体制实行属地化的原因,是基于患者在居住地就医,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由当地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对医患双方都非常方便。 但“便民”作为一项原则,不能仅仅理解为距离的远近,还应该有更深层次的理解。比如,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是否有利于患者伸张自己的权利等。建立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其目的不是否定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相反,正是在保留现行鉴定制度的基础上,再给患者及医疗机构多一个选择。从这个角度说,异地鉴定更加方便当事人。 第三,异地鉴定是否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异地鉴定可能增加当事人的费用支出,主要是交通费、住宿费和通讯费。在这三部分费用中,最主要的还是交通费和住宿费。《条例》第51条第1款规定:“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 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所以,患方因医疗事故异地鉴定而增加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是可以获得合理赔偿的。 如果异地鉴定制度安排得当,可以减少上述费用。如抽取鉴定专家的环节,可以在当地医学会的主持下,从异地鉴定地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这样,可使患者的信任度提高,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周期缩短,大大降低医患双方的实际支出和所付出的精力。 第四,异地鉴定是否有利于解决纠纷。目前医疗事故争议难解决的症结,在于患方不接受不利于自己的鉴定结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对 “当地”专家鉴定的公正性表示怀疑。这种怀疑基于两个因素,一是“当地”专家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二是医疗机构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措施打消患方的疑虑,除了要在鉴定的实体公正性上下功夫外,还要在鉴定的程序公正性上下功夫。没有程序上的公正,实体上的公正就没有保障。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的建立,不论从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为满足患方公正性的要求,提供了制度平台。这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相互认可的解决问题的机制。 建立异地鉴定制度的意义 首先,可有效提高患者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信任度。对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患者最担心“地方保护”作祟,在这种心态下,往往很难接受与自己预期有差距的鉴定结论。开展异地鉴定,虽不能完全避免鉴定专家“胳膊朝里拐”的问题,但这一制度可避免来自行政等方面的干涉,在更大程度上防止不公因素。 其次,可有效消除鉴定专家的顾虑。医疗事故鉴定专家都是知名专家,他们参加鉴定是尽社会责任。保护好他们,特别是调动好他们的积极性,是保证鉴定结论客观、公正的前提条件。目前,鉴定专家承受着较大的压力,有来自医方的,也有来自患方的。与就地鉴定相比,异地鉴定的专家比较超脱,减少了许多要考虑的利害关系。 第三,可有效促进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在就地鉴定的制度中,由于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机构和负责组织鉴定的医学会,都处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即使卫生行政部门没有任何干预案件的行为,也容易被外界误认为有碍公正。而异地鉴定将案件跨地区交出去鉴定,上述误解的条件不再存在了,卫生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会感觉轻松。 合理安排好异地鉴定制度 第一,将异地鉴定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鉴定制度。在实行异地鉴定制度的同时,应继续保留医疗事故就地鉴定的制度。异地鉴定制度中的“异地”,可以是同省内的异地,也可以是跨省的异地。在实践中,医患双方采用何种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是选择省内的异地鉴定,还是跨省的异地鉴定,可由他们自己协商确定。在医患双方协商不成时,应当优先采用患方的选择。 第二,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应当有组织地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鉴定专家的产生、鉴定的过程、鉴定后的审核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要求是对医学会提出的,有的是针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这些规定要求都适用于医疗事故异地鉴定。所以,不同地区之间开展医疗事故异地鉴定的合作,有关的医学会、卫生行政部门等,应事先形成共识,就具体操作问题达成协议或者默契。 第三,异地鉴定不宜搞成固定对应管辖模式。建立医疗事故异地鉴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事故鉴定的性和公正性,应避免形成医学会之间固定对应管辖,也就是不能搞成甲乙两地固定互换进行鉴定的形式,防止影响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作用的发挥。 第四,异地鉴定应当采取就近的原则。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与就地鉴定相比,将会增加医患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尤其是患方的负担。所以,在提高患方对医疗事故鉴定信任度时,也要注重患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采取就近异地鉴定的原则,既可达到鉴定的公正,也可方便当事人,减轻患者的负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欠钱不还去异地怎么办
如若债务方拖欠债务而未按期偿还,债权人有权依法向债务方的居留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请求。倘若债务方的居留地与主要生活场所并不统一,债权人则可考虑向其主要生活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若案件牵涉到多名被告,并且他们各自的居留地或主要生活场所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的管辖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欠钱不还怎么办异地的
若你遭遇了欠款不还的债务人,可考虑依据法律向被告所在居所地的法院提起正式的民事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当被告的居所地与其常驻地点并不相符的情况下,你也可以依法选择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诉讼对象为多个被告,并且他们各自居所地及其常驻地点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法院均具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事案件异地可异地起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事诉讼如何异地,有哪些规定 可以异地,只要符合条件,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1、规定是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提出诉讼。 2、需要原告到递交诉状,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4、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第一百二十条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6、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怎么确定民事诉讼管辖 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级别管辖是在我国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受理。 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 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具体规定是: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2)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3)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8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欠钱不还怎么办在异地
若有他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贵方可行使权利于异地发起民事诉讼程序。在此情况下,贵方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之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并要求予以审理。如若被告所在地址与其惯常居所存在偏差,贵方亦有权向被告时常居所所在地之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对于法人及其他社会团体类案件,仍应遵循前述规定进行处理。另外,倘若所涉争议源于合同纠纷,贵方也可依据具体案情选择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之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求。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请问异地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律师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根据您所陈述的问题。
一、异地起诉离婚的流程怎么办理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欠钱不还逃到异地怎么办?
欠钱不还逃到异地的,可以申请支付令,并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法院在审查后,确实存在欠钱不还的,可以冻结对方的资金账户,拒不还款的,还可以按照强制支付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异地保险如何办理异地维修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车子异地出事故,可以在异地理赔,不过要按照规章流程。 2、报案:当车主在异地遇到事故,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开通的全国统一报案电话,向其提供出险信息。 3、定损:异地车险理赔分为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两种方式,前者是由受理报案的险企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 4、修理:这主要是针对较为简单的事故车辆维修而言。保险业内人士提醒,车主切莫在出险后,尚未经过定损就先行修车,这样很可能无法获赔。 5、申领理赔款,分为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 6、按照车险全国通赔规则,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凭理赔材料到险企分公司索赔,因此绝大多数在异地出险的车主为了不影响行程,都会选择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的方式。但若急需理赔款,车主也可申请在出险地领取,但前提是事故必须属于快速理赔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欠钱不还人的异地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