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借款人不幸离世,且其所欠之债属于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向其遗属进行追索。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继承人仅需以其继承所得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税款及债务进行清偿。若该笔债务确系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那么作为共同债务人的配偶,理应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清偿义务。债权人可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起清偿责任,然而,配偶的清偿责任上限将受到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若遗产价值不足以完全覆盖债务,债权人或许无法从配偶处得到全额还款,除非对方愿意主动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债权人将有权向下列人士提出追偿欠款请求:首先,若债务人已亡故,其合法继承人应在他们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为其先辈偿还未清偿之债务;
其次,如若无任何遗产可供继承,但尚存有债务担保人,则此种权益应当由相关保证人履行其担负的保证义务;
再者,倘若这笔债务乃属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在债务人生前一旦丧命,其遗孀便须尽全力负担起这方面的债务责任。
最后,若不存在上述任何情况,那么该笔债权债务将会自然消解,也就无需继续进行还款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起诉谁赔钱
债务人去世之后,当事人可以将其合法继承人诉至法庭,请求其在继承遗产的范畴之内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在这之前,首先需要确定该债务人是否留下了任何遗产。
假如的确如此,那么继承人就应该按照实际数额大小去支付被继承人依法应纳之税款及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一部分,如果继承人选择自愿进行还款,也并不会因此受到限制。
然而,如果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那他们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的税费以及债务便无需负起偿还责任。
所以,你们需要在场搜集到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据,转账凭证等等以证明这笔债务关系确实存在。
接下来,你们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将债务人的合法继承人作为被告列明其中。
若借款人亡故,其生前与配偶共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依法享有追索权。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的遗属,特别是配偶提出清偿要求。这是基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原则,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因此,当借款人离世时,其债务并不会因此消失,而是会依法由其遗属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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