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应履行缴纳相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所需费用的义务。若律师或当事人因实际情况,如经济负担沉重,发生缴费困难时,可向法院提出缓期缴纳、适度降低缴纳金额或是全额豁免缴纳等申请。故而,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则上应由提起诉讼方先行承担相关诉讼费用。若最终胜诉,则原告方可向被告方追索其所支付的诉讼费用;反之,若败诉,则原告方可能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若当事人确因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可向法院提交减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二、借钱不还能构成诈骗罪吗
你知道吗?借了别人的钱却不肯还,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并不能构成犯罪哦!因为构成犯罪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
来让我给你解释下吧,什么叫做“诈骗罪”。
这个罪名说的就是那种带着自己不能合法拥有的想法,用编造故事或者搞些把戏来掩盖真相,然后从别人那里骗走数量比较多的私人财物的行为。
这可是个严重的罪状,它完整的结构就是这样的:
首先,这个行为人必须得怀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意图去进行欺骗行为,紧接着,受害者要在理解上产生错误判断,因为这个误解而放弃了对自己的财物的控制权,也就是处分财产,然后,这个行为人才能够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到这些财产,最后,受害者由于遭受欺骗而造成了经济损失。
这就是个完整的诈骗流程啦。
那哪些情况算是诈骗呢?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那两种啦:
第一种,有些人会以代购为借口,实际上却是进行诈骗活动,他们借此骗取了一大笔钱财,随便大手大脚地花掉,完全没有还钱的念头和能力,这种情况应该按照诈骗罪来判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人会打着集资办企业的幌子,得到钱财后立马逃之夭夭,以此来达到他们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目的。
如果是因为某种原因,借款方长时间拖欠不还,或者是随意编造一些谎言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骗取现金、物品等财物,等到期限到了仍然无法偿还,不过只要他们不是带着非法占有目的,也没有把借来的钱财挥霍一空,不说假话,愿意说实话,真的打算偿还借款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其实还是属于民间借贷的问题,并不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钱不还起诉后怎么执行法院的财产
在取得胜诉顺利实现权益后,执行阶段便是无可避免的。在此阶段,法院常常会采取一整套的有效措施来确保事例的正常进展。首先,法院将深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这其中包括了各类银行存款、不动产、机动车辆以及股权投资等等。一旦发现有任何可以被用于偿还债务的动产或不动产,法院便会毫不犹豫地立刻采取行动,对相关资产进行冻结及划拨。此外,还可能实施查封、扣押房屋、汽车等财产,并且依照程序合法拍卖这些财产以换取债务的清偿。对于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养老金等,法院同样拥有权力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扣留、提取。与此同时,法院还会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例如乘坐飞机、高铁软卧等服务。然而在此重要环节,申请人和法院需要紧密合作,共同努力提供尽可能多的财产线索,这样才能真正提升判案的执行力及其成果。
启动民事诉讼,当事人需缴纳相关费用。经济困难可申请缓缴、减缴或豁免。原则上原告先承担,胜诉可向被告追索,败诉则自行承担。若当事人确因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可向法院提交减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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