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借钱不还威胁怎么办
倘若有人故意拖欠贷款且带有威胁性质,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的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这种债务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形式是偿还所欠款项以及替代性的赔偿受害方损失等内容。若是在此基础上,债务人并未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依据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法律条款,他们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方式归还借款,并且需要额外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若债务人的行为已经上升至威胁层面,那么这很可能构成了违法行为,债权人有权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请求对其进行刑事追责。与此同时,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在必要情况下,甚至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借钱不还担保人怎么处理
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归还借款,则作为担保人将需依据合约规定,承担起一般性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之责。
在担保人成功履行其保证义务之后,除非双方另行有明文协议,否则担保人有权在其所负担的保证责任限度之内向借款人进行追偿,并可依法主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担保人必须确保此举不会损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怎么要回来
当涉及到借款纠纷时,可以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在此给出一些建议性的操作步骤:首先是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能够有力地证明借款行为确实发生过;其次,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以期达成还款协议;第三步,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律师函,明确阐述法律责任,以此来催促对方尽快还款;最后,如果前述方法均无法奏效,那么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明确被告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其次,需要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会选择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作为审理机关;最后,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程序可能相对较为繁琐,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法律建议。
若债务人故意拖欠并威胁,依据《民法典》第179条,应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还款和赔偿。未按时归还者,按675及676条须归还并支付逾期利息。若构成违法行为,债权人可报案或诉讼,并可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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