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伙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0-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当你的公司合伙人没有按照说好的那样按期还钱时,别担心,根据我们国家最新的民法典规定,他可是要负起违约的责任来的。包括要把钱赶紧还给你们,或者采取别的办法补救,又或者是对你们的损失进行赔偿等等。而且,同样是在这个民法典里头说的,如果你们之间关于借贷的时间约定得不够具体清楚,那你们这些贷款人就有权利去提醒催促借款人早点还钱给你们。
公司合伙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一、公司合伙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公司合伙人身为合约签署方无法履行既定的偿付义务,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七十七条所规定,此种情况下的合作伙伴需对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体现形式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继续履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赔偿造成的损失等多项选择。进一步来看,基于第六百七十五条的立法精神,即贷款期限未得到明确约定或者存在歧义时,贷款人行使权利通知借款人于合理时间内返还借款。实践操作中,建议首要任务是尝试与相关合作伙伴进行良好的交流协商,通过通知方式敦促对方依照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如数偿清欠款。倘若合作伙伴依然坚持拖欠债务,此时便不得不起诉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正式起诉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由于未能按时还款引发的所有损失。在诉讼审理期间,当事人可以运用借款合同、转账凭证以及催收通知等多种文件作为事实佐证,从而更有力地证明借款行为及相应的催讨过程。倘若合作伙伴仍然继续拖欠债款,法院可考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通过强制执行相关责任人个人财产来弥补债权人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公司合伙人退出如何处理

关于退出合伙企业的相关事宜,主要有三种合法途径可供参考:

首先,声明退伙。

此方法即大众所熟知的“自愿退伙”,其含义为,每位合伙人有权依据自身意志自由决定是否继续参与企业经营活动;

其次,便是可能因客观情况发生而引发的退伙行为——当然退伙。

这类情况较为复杂,具体产生原因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最后,不得不提到的是除名退伙——亦被称为“开除退伙”。

这是当某个合伙人触犯法律法规等法定严重问题时,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策并执行将其除名的指令。《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三、公司合伙人贩罪被抓怎么判

这一问题的答案具有多样性,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合作伙伴究竟触犯了哪些罪行?这些罪行的严重性如何?是否存在诸如自首立功等可以导致法定量刑减免的情形?此外,我们也不能忽视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结果。比如,如果涉及到经济类犯罪,比如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等,那么量刑的衡量依据则包括了涉嫌违法所得金额、犯罪手段等等方面;而倘若涉及到了刑事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盗窃等,那么量刑的依据就会更加细化,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盗窃金额之类。通常来讲,法院在量刑时会依据《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结合全面考虑各项要素后作出裁断。此外,合作伙伴的犯罪行为还可能对企业的运营状况及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法律措施并进行妥善处置。

若公司合伙人无法履行偿付义务,依《民法典》第577条,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无明确贷款期限时,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时间内还款。建议优先协商,无果则起诉,提交证据至法院,要求还款或赔偿损失。法院可强制执行财产以弥补损失。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合伙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74****1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7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公司的伙计欠钱不还的话,当然也是先跟当事人协商,一般公司借钱给员工的话肯定都会保管好相关的证据材料的,类似于借条和转账凭证,正常情况下员工都会还钱的,经过协商后拒绝还钱的,公司可以直接扣除当事人的工资用来还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合伙经营借条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本次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由×××负责,其他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现合伙人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
借款与入股合伙有啥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款属于债权债务纠纷,贷款人到期按合同约定,需要偿还,无需承担经营的风险。合伙属于经营活动,要承担经营的风险。合伙人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46.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49.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但实际为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对待。  50.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51.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52.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54.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55.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56.合伙人互相串通逃避合伙债务的,除应令其承担清偿责任外,还可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  57.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关于“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是指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怎么办?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能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伙企业法人能不能对外借贷?
一、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1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可见,我国严格实行信贷规模控制,除了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借贷之外,法人之间的金钱借贷为法律所禁止。
二、这一禁止早在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经)发〔1990〕27号)中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中,就作出了规制: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三、在1996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中,再次重申:对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出借方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应当依法向借款方收缴。
四、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6月28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贷款通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本通则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1、企业资金拆借的主要特点

一,它是一种有偿的资金互助形式,贷款人需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利息,利率由双方议定,可以低于或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

二,它不受企业相互关系的限制,可以在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也可以在没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可以在本系统内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系统外企业间进行;可以在本地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异地企业间进行。

三、它作为企业之间提供的信用,因受自有资金数量的限制,融通金额一般比较小。因此,在拆借活动中,往往要采取由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的方式进行调剂。
2、企业资金拆借的作用
长期资金紧缺、短期资金积压,是中国经济生活中一直存在的普遍问题。特别是在银行紧缩信贷,采取存贷挂钩的办法后,企业资金分布不均的矛盾愈趋扩大。有些企业资金紧缺,告贷无门,而另一些企业资金闲置,暂无用场。在此情况下,允许企业相互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好方法。
3、企业资金拆借的条件
加拆借活动的企业和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金拆出拆入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经营、核算的法人,拥有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资金,能从事各项经济决策和各种经济活动,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信誉;
2.资金拆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切实的偿还能力,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拆出的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来源:
(1)局内各处室、各公司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可用而当年未用的各项专用基金:
(3)从各种渠道筹集起来的暂时闲置资金。银行贷款不得进行拆出。
4.企业拆入的资金必须用于以下方面:
(1)银行已批准贷款的技术改造、立项工程,在银行贷款尚未发放之前,企业可用拆款暂时补充;
(2)企业贷款所需的10%至309《自筹资金,在企业一次筹足困难时,可暂用拆借资金补足;
(3)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急需的短期周转资金;
(4)一些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企业使用拆款,应按上述范围掌握,不能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更不能搞转贷牟利。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了有关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对于合伙企业法人能不能对外借贷这个问题,我国严格实行信贷规模控制,除了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借贷之外,法人之间的金钱借贷为法律所禁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钱开公司欠钱不还的老板怎么办?
借钱开公司欠钱不还的老板,对于债权人来说,是可以与其进行协商,从而重新确定还款的日期;如果确实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来进行办理,但需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进行提起。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怎样区分民间借贷与个人合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9月,邓某因做药材生意缺乏资金,要求其姑姑投资合伙经营。经协商约定:其姑姑一年投资十万元,邓某给其二万元作为分红;其姑姑只投资而不参与经营,也不参与利润平均分配。后其姑姑分三次共支付给邓某共十万元。约定的时间到期后,邓某仅归还其姑姑投资款十万元,但投资分红二万元尚未支付。其姑姑遂向,要求归还2万元投资分红。邓某辩称,投资亏损,无红利可分。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个人合伙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案例】
9月,邓某因做药材生意缺乏资金,要求其姑姑投资合伙经营。经协商约定:其姑姑一年投资十万元,邓某给其二万元作为分红;其姑姑只投资而不参与经营,也不参与利润平均分配。后其姑姑分三次共支付给邓某共十万元。约定的时间到期后,邓某仅归还其姑姑投资款十万元,但投资分红二万元尚未支付。其姑姑遂向,要求归还2万元投资分红。邓某辩称,投资亏损,无红利可分。
【分歧】
第一种观点:邓某不需归还2万元分红。邓某与其姑姑是进行合伙投资,依照《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之间合伙的相关规定,因投资亏损不应支付分红。
第二种观点:不管投资经营情况如何,邓某都必须归还2万元分红。虽然邓某与其姑姑约定为合伙,但实质上是借贷关系,2万元实际上是借款利息,其理应归还。
【管析】
笔者同意
第二种观点,不管投资经营情况如何,邓某都必须归还2万元分红。理由如下:
区分本案系合伙协议纠纷还是民借贷纠纷最关健之处是双方签订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以及协议签订之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同。
根据《民法通则》
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应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本案中,邓某因做药材生意缺乏资金,要求其姑姑投资合伙经营。双方协商约定,其姑姑只投资且按固定利润分红,而不参与经营,也不参与利润平均分配。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个人合伙的基本特征,违反《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故认定该合同是名为合伙投资实为借贷的约定,投资分红实为借款利息。邓某与其姑姑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借款到期后,邓某未支付投资分红的行为违反约定,且约定的投资分红未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限制。故邓某理应归还到期的2万元分红。
名为合伙实为借贷的法律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合伙是合伙纠纷的基本问题之一。有的案件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之一就是是否为合伙关系,有的案件当事人虽然对合伙关系没有争议,但实际双方并非为合伙关系。对合伙关系的正确认定是审理合伙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在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个人合伙既不同于自然人个人,也不同于法人,有其独有特点。法官判断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是否为合伙,应从合伙的特定入手,即看当事人间是否有合伙协议,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成员,是否共同出资、经营、劳动,有共同的经营利益。具体而言,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判断:
(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书面合伙协议是当事人间合伙关系的直接证据。如果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约定立刻出资多少钱,合伙作什么生意,但又约定一方负责日常经营,在合伙期满后负责经营的一方返还另一方的出资并支付利息。显然,这种书面协议仅具有合伙之名,实质为一种借贷关系。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登记的,反映出为合伙组织实体和合伙人、出资数额等情况的,应认定当事人间有合伙协议,因工商登记能够反映合伙成立时的初始情况以及变更等情况。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钱跑路诈骗怎么办?
公司需承担责任,承担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公司,签贷款合同还款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根本区别所在。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人给公司借钱是否可以?
公司法人不能给公司借钱也不能向公司借钱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公司债务 > 公司合伙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