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而作为被告方,则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中须详细记录被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
同时,还需注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亦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再次发送至原告手中。据此,从理论上讲,原告在提起诉讼之后,有望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收到法院发送的答辩状副本。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送达时间与被告的反应时间可能存在差异,故原告可能需要等待更长时间方可收到法院的传票及答辩状副本。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根据该法条之规定,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欠钱不还见车不见人怎么办?
在此,我们需特别关注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案件的诉讼实效为三年。
而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指令被控方支付欠款及其相应的利息;
第二,申请人可行使更为直接的路径,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起诉过程中,若遭遇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寻得,法院可以采用公告形式完成送达程序并进行除原告以外的其他当事人缺席审判。
在法院做出判决之后,一旦对方采取逃避债务、消失不见等方式拒绝履行,法院便有权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以及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
扣留、提取对方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以及变卖对方的资产等等,甚至可以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以迫其遵守判决。《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倘若被执行人性存故意且具备履行法院判决之财力却置若罔闻,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司法拘留之惩戒。法院强制执行乃通过依法施以精准打击,迫使被执行人切实贯彻其应尽之义务。实践中,法院会运用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一系列严格手段来制约被执行人的财产流动,同时对其实施高消费限制等措施。然而,若被执行人蓄意逃避或公然抵抗执行,例如恶意转移财产、藏匿行踪等行为,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以期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拘留并非唯一的强制手段,具体实施与否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区法院在执行政策及力度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若您遭遇类似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
现行法律规定,法院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被告发起诉状副本。被告需在收到副本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内容须含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