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之第二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就同一事件在诉讼程序之中或者判决生效之后再次提出诉讼请求时,若后诉涉及的当事人与前诉相同,争议的标的物也相同,诉讼请求亦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则视为重复起诉。在此情况下,法院有权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因此,当某人拖欠他人款项且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了相应的裁判结果,那么债权人便无法就同一笔债务再次提起诉讼。若债权人坚持再次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法院将会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允许重复起诉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欠钱不还的人会判刑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在实践中,若行为人存在拖欠债务不偿还之行为,普遍情况下不会被人民法院判定为刑事犯罪,仅仅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具备执行能力却故意拒绝执行且情节严重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财产罚;
若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可被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且要附加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欠钱不还可以用房产抵押吗
在处理拖欠款项的问题时,我们可考虑利用房产进行抵押来予以解决,但需充分把握几个关键点:首先,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必须具备完全的合法所有权和无可争议性,同时应排除了其余任何有关该房产的法律争议。其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办理正规完备的抵押登记手续。最后,借款人和出借人应该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担保合同,明晰约定还款的方式、时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然而,鉴于个别事例的特殊性质,这类操作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待偿债务与抵押财产之间的价值关系状况如何等等。所以,为了保障您个人的权益,建议您在实际执行之前,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47条,若自然人就同一事件再次起诉,当事人、标的物、诉讼请求与前诉相同或后诉否定前诉结果,视为重复起诉。法院有权不予受理或驳回,除非另有规定。债权人已就债务起诉并取得裁判结果,不得再诉,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或驳回,除非另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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