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具体判定规则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民事责任依照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来予以明确,详细的责任区分标准如下:
(一)若由于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则需独自承担全部责任;
(二)如由于两方乃至多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其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的严重性,可分别判定为主要责任人、共同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
(三)若各方当事人均未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且该事件被确认为是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各方当事人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时效是多长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民事诉讼,其主张权益的时效期设定为三年。
具体来看,其计时起点并非是从事故发生那日开始,而应是从当事人明确认识到自身权益已受侵害那一刻开始算起。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纠纷,则须从了解或者应当清楚自身权益受到了侵犯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量。
若受害人的伤情较为明显,那么诉讼时效也将从被害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伤势需接受治疗,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是在治疗终结的那一天。
当解决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问题时,诉讼时效设定为一年。
若未参与到相关调解中去,诉讼时效的开始日期即为医疗终结或残疾固定日期的次日,待医疗终止或残疾确定后双方参与调解,则从调解结束的那天的次日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怎么判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问题时,其主要依据在于事故责任的明确程度、所造成的具体损害及其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首先值得关注的是,负责调查处理该类事例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会针对具体情况开具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证书,用以确定各个当事人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而在赔偿范围方面,通常涵盖了诸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偿金(若存在伤残情况)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个方面。关于医疗费用部分,其金额将以实际产生且合理的费用为基准进行计算。至于误工费用,则需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收入状况进行合理评估。至于残疾赔偿金部分,则需依据伤残等级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精确计算。若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未能达成共识,受害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类证据材料以及法律规定,从而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总的来说,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因素的复杂过程。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判定依据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一)一方重大过失,承担全责;(二)多方过错,按作用和过错程度分主、共、次责;(三)各方无过错且为意外事故,不承担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