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款与盗窃罪的区别
偷税漏税行为不被视为盗窃犯罪之范畴。当纳税人采用欺骗或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的税务申报或者故意不进行申报时,且该行为导致其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并占据了其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么便构成了逃税罪,将依法受到刑事法律的严厉制裁。《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偷税漏税属于犯罪行为吗
1、在我方的法律体系中,偷漏税款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更严重者可以构成犯罪。
税收缴纳是我方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机构等各类主体均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偷漏税款实则为未尽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及到刑事处罚。
2、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纳税人为避免缴纳相关税费,采用欺诈或隐匿真实情况进行虚假报税,或是直接不进行申报,其逃脱的税费数额如达到法定标准且占据应缴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这类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需同时接受罚金的处罚;
若此类问题进一步恶化至偷逃税费数额巨大且占据应缴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话,则需要接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罚款。
对于具有上述类似行为却未被追究责任的情形,将会根据其累计的非法所得进行计算。
如纳税人间存在第一款所述的行为,但在税务机关依法向其发出追缴通知之后,立即足额补交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到了行政处罚的,该问题便无需再深究刑事责任,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此前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又或者曾经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那么即便已经接受了相关的行政处罚亦不可豁免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偷税漏税属于什么处罚类型
偷税漏税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可以归类为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两类。从行政法的视角分析,税务机关通常会要求涉案企业或个人尽快补缴所欠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同时对他们处以适当的罚款。然而,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这类行为被视为严重的逃税行为,例如逃避缴纳税款金额达到一定额度且占据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么将构成逃税罪。一旦被判定有罪,涉案人员将会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初次实施此类行为的人来说,只要在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之后,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那么便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在过去五年之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则不在此列。
偷逃税款并非盗窃犯罪。逃税是纳税人使用欺骗或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构成逃税罪,将受到刑事法律制裁。与盗窃罪有本质区别,盗窃罪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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