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伙盗窃罪从犯不予批准逮捕后的判决问题
1、此案件自被批准逮捕之日起直至向公众宣布开庭审判结果的周期通常可长达一年之久。检察部门对逮捕申请予以核准之后,公安机关在执行执法任务方面所拥有的侦查期间通常为两个月。
然而,若案件情势较为复杂,经得到上级部门的特别批准,这个时间还可延长至最多七个月。在公安机关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工作之后,他们将会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这一过程所需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在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过程中,他们应该在收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案件,如果得到了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那么这个时间还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2、在执行逮捕行动时,参与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两人。在执行逮捕的过程中,必须向被逮捕者展示逮捕证,并且要求其在逮捕证上签字(盖章)或按下手印。如果被逮捕者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下手印,那么就应该在逮捕证上对此加以注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团伙盗窃罪有主犯从犯吗
首先,关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以整个集团盗窃的总体金额作为衡量其刑罚的标准。
其次,对于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要罪犯,应当依据他们直接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数额来判断其应受的处罚程度。
再次,对于那些在共同犯罪中扮演从犯角色的人,应当根据他们实际参与的共同盗窃数额来确定其量刑幅度,并给予相应的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
当涉及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时,如果在两年内发生了三次盗窃行为,或者是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又或是扒窃等情况,那么就可以将量刑起点设定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范围之内。
而对于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可以将量刑起点设定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的范围之内。
最后,对于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将量刑起点设定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的范围之内。
当然,这并不包括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况。
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也应当及时进行返还。
在犯下盗窃罪后,对于盗窃的违法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都应当责令退赔和返还。《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三、团伙盗窃罪在公安阶段可以退赃吗
对于涉及到团伙盗窃案的刑事诉讼,辩护人可在公安调查阶段申请退回赃物。可以说,退回赃物是一项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行动,它在司法实践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能够展示出犯罪嫌疑人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其认罪及其悔过的决心,那么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中,这种态度很有可能被视为减轻刑罚或者不予起诉的重要依据。然而,即使罪犯的家人能够积极配合本案的公诉机关,如实地阐述犯罪经过并且尽快退还赃物,也不能就此认为犯罪嫌疑人必然能得到无罪宣告或免于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制裁,只是在量刑的程度上获得可能更有利于被告人的结果罢了。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庭成员要全力合作,以便公诉机关能够顺利地完成事例的侦办工作,同时,尽早地偿还所涉的赃款,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更加有益的司法结果。
团伙盗窃罪从犯不予批捕后,案件审理周期通常长达一年。公安机关侦查期一般为两月,复杂案件可延至七月。调查完毕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约需一月。法院应在两月内宣判,复杂案件可延三月。逮捕须至少两人执行,出示逮捕证并要求签字或按手印,拒签需注明。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