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既遂未遂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刑法学领域中,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均属于故意犯罪所呈现出的不同状态。与其他类型的故意犯罪成立所需的基本条件相似,盗窃罪的未遂同样需要满足三项重要条件:
其次,该犯罪行为尚未达到既遂阶段,也就是说还未成功地取得对他人财产的非法掌控;
最后,由于犯罪尚未彻底完成,即未能实现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这一结果并非由盗窃罪犯自身的意志所能左右。《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既遂标准是什么
关于盗窃行为的既遂评判准则,即犯罪嫌疑人成功地将被侵占的财产划归己有的状况,这其中包括财产的所有者或合法占有权人的财产失去了掌控以及行凶者对该财产建立起实质性的控制两个关键要素的影响。
对于那些触犯盗窃罪名的罪犯,依照司法法典的規定,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并且可能附加或者单独进行罚金的处罚。
在特殊情况下,假设涉及的财产金额巨大或者存在着其他严重程度的情节,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比如至少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等经济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认定盗窃罪中既遂和未遂的标准上,主要考虑以下几项要素:从“控制说”的视角出发,当盗窃行为实施者成功地让被窃财物脱离原所有者或者保管人的控制并将其实际控制在自己手中时,就可以判定为犯罪既遂。例如,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盗窃所得财物已经处在行为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内,即便该财物尚未完全离开现场,也应被认定为既遂。反之,如果财物尚未脱离原所有者或者保管人的控制范围,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未遂。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某人意图盗窃某件物品,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真正实现对该物品的掌控,那么这就是未遂的情形。另外,针对那些无形财产,如电力、煤气等,当行为人开始利用或者消耗这些财产时,我们可以认为这是盗窃既遂的表现。但是,如果因为技术障碍等原因导致行为人无法实际获取和使用这些财产,那么这就属于未遂的范畴。总的来说,要准确判断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需要综合考虑财物的控制状况、盗窃手段以及具体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在刑法学中,犯罪未遂与既遂均为故意犯罪的不同形态。对于盗窃罪的未遂,其成立亦需满足三项核心条件:首先,行为人须有明确的盗窃故意;其次,行为人已实施足以导致盗窃成功的行为;最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及时发现或干预,致使盗窃未能得逞。这三项条件是判定盗窃罪未遂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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