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职务侵占罪怎么认定
职务侵占罪,又称为公司员工或雇员挪用公款罪,主要定义为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加以滥用,将本应归属由该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地据为己有,并且金额巨大的犯罪行为。要正确地认定这种犯罪行为,需要符合以下几个严格的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属于公司、企业等各类单位的正式雇员;
其次,他需要有实际的侵占行为发生,而且被侵占的物品必须属于该行为发生所在的单位;
最后,侵占的金额必须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除此之外,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而为之,而非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失造成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股东职务侵占罪怎么认定
关于股东职务侵占罪在法律界的明确认定标准如下几点:
首先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它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相关单位中的正式工作员工;
其次,其犯罪心态在于具备积极主动的目的导向,也就是直接故意;
再者,从犯罪客体上看,该罪名侵犯的主要对象是特定公司、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其财产权所享有的所有权权益;
最后,在客观方面来分析,这种犯罪方式表现为利用其在职务活动中所处的有利位置和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拥有的财物,并且其财物价值量需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该罪名成立的决定性条件。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股东职务侵占罪股权怎么办
当某位股东涉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时,如何处置此种情况下涉及到的股权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形做出判断和决策。首要的是要从刑事法律角度出发,这样的违法行为必将招致犯罪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民事层面,无论是公司本身还是其他股东,均有权向这位股东请求归还所侵占的资产。关于他所持有的股权部分,倘若公司章程对此有所明确规定,就应该按照章程来进行相应的处理。倘若章程并未对此加以特殊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立即导致犯罪股东的股权被剥夺,然而这可能会对其行使作为股东的权利产生负面影响。假如其他股东认为这位股东的不当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他们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决议等途径,对这位股东的股权进行适当的限制或者调整。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或许会根据具体案情,在相关诉讼事件中对股权问题进行妥善处理。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处置。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员工滥用职权,将单位巨额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认定此罪需满足:行为人系单位正式雇员,有实际侵占行为,侵占物品属该单位,且金额达法定标准。此行为须为故意,非疏忽或过失所致。这是对职务侵占罪的简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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