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钱不还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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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民法典》第687、688条,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依据合同条款。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可在特定条件前拒保;连带责任保证下,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担责。担保人责任需依据合同条款,连带责任可能需全额还款,一般保证则特定情况保障债权人利益。
私人借钱不还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一、私人借钱不还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八十七条以及第六百八十八条的严格规定,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担保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将与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内的相关条款息息相关。针对明确标明为“一般保证”的情况,保证人仅需在主合同产生争议后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得以生效的审判结果或者裁决,以及在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且该等执行无法完全履行债务之前,有权享有拒绝承担对应的担保责任之权利,除非在此期限之后满足法律条款中所列出的四种特定情形之一。而对于担保合同内明确标注为“连带责任保证”的事项,则意味着保证人和债务人需要负有共同的还款承诺,也就是无论何时,只要债务人未能按时归还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约定的特殊情况,债权人都无需通过繁琐的程序,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因此,确保人必须要依据签订的保证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及约定来判断其应尽的责任。如若合同中明确注明了连带责任保证,那么担保人很可能需要负责全部的还款金额;反之,如若确保合同标明了一般保证,那担保人也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起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保全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私人借钱不还可以如何办

首先,债权人通常会与其债务人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问题,债权人在借款期满之际,有权善意地告知对方应尽快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同时亦具备缔结或拟定新版延迟还款合同的权利;

其次,若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责任,且双方协商无果,债权人则有权利以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针对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状,并依照法律规定由此获得法院的受案审理。《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三、私人借钱不还怎么处理1000元

建议您考虑以下可能的解决策略:首先,尽量采用温和的方式与其进行沟通并请求对方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倘若交谈未获得预期效果,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诉讼程序,主张自己的权益,请求法院判定借款人支付借款的本金以及相应产生的利息。在这个过程中,请务必关注以下几点重要事项:妥善保存与借款相关的所有证明文件,例如详细的借贷合同、转款凭证等等。充分了解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其中法定的有效期通常是固定的三年期限。在法庭上也能够向有关部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从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时不被他人干扰或阻挠。

根据《民法典》第687、688条,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依据合同条款。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可在特定条件前拒保;连带责任保证下,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担责。担保人责任需依据合同条款,连带责任可能需全额还款,一般保证则特定情况保障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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