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事故认定书作为依据的情况下,确定损失确实存在一些程序上的困难,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有相对合理的解决措施。总体而言,若事故双方能够就事故的责任判定以及损失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便能联手选择可靠的第三方定损机构来进行相关评估与鉴定。此外,当事人还可考虑通过上报给保险公司,并由其派遣专业的定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勘验与估算受损程度,以实现损失赔偿的顺利进行。值得注意的是,缺乏事故认定书可能会加大定损工作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因为事故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权威性确认,对于明确各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以及损失赔偿的具体范围具有重要意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没有事故认定书是否能走保险
首先,若无交通责任认定书作为依据,您将无法启动保险赔偿事宜。
这是因为保险公司需根据事故当事双方的责任分配来进行相应的理赔工作。
若没有明确的交通责任认定结果,保险公司将难以确定赔付的具体份额,进而可能导致其拒绝赔偿请求。
然而,情况并非总是如此死板。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保险公司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必要的抢救费用,并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权向真正的肇事者追偿相应的款项损失。
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驾驶人员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在醉酒状态下驾车造成事故的;
此外,若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员人身伤亡所涉及到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超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且肇事车辆并未参与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等情况,此时可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相关费用,随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实际的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没有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在事故认定书尚未发布的期间内进行赔偿洽谈,无疑存在着相当程度的困扰与难以确定性因素。首先,涉事双方应当竭尽所能地采集并保存相关现场证据,例如拍摄优质照片、录制视频影像、以及获取目击证人的联络信息等等。在此背景下开展的赔偿洽谈往往更加强调参与方的自由意志及其诚挚的协商意愿。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详细记录整个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其产生的所有个人损失状况,这其中或许包括涉及人身伤害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票据、针对财产损失所取得的评估报告等关键文件。然而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缺乏事故认定书作为指导,责任划分无法做到清晰明了,这有可能直接导致赔偿额度难以精确无误地予以确定。倘若在协商进程中出现较大争议,我们首选建议您耐心等待事故认定书正式颁发之后,依据明确的责任划分再来进行相应调整或者通过诉讼的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总而言之,在这个环节中的赔偿洽谈务必要慎之又慎,全面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类实际情况。
无事故认定书时,定损难但可解决。双方同意责任与损失,可选第三方定损。或报保险公司,派员勘验定损。缺认定书增复杂性,因其为责任确认权威,对赔偿比例及范围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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