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范,仅出现两人轻微受伤这一事实并不足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是受害人所受之伤必须达到轻伤或更严重的程度。
然而,尽管如此,实施此类行为仍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例如,有关方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以及罚款等措施。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会全面权衡伤害行为的起因、手段、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影响等多重因素。若加害方能够积极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并获得对方的谅解,或者能主动投案自首,则在处罚规定上可能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交通肇事罪是指什么行为
我们要详细介绍的是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定义与构成要素。
众所周知,交通肇事罪是指由于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致使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导致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从这一定义可以明显看出,该罪名的客观方面主要由四个相互紧密联系且缺一不可的环节构成:
首先,必须在道路交通运输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
其次,必然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包含致人重伤、死亡或对公众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不良后果;
再者,该严重后果必须直接源自于违规行为,两者间存在明确且直接的因果关联性;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是,这类违反规章制度并导致严重人身伤害、人员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需发生在性质上属于交通运输领域的活动范围之内。
三、故意伤害罪获得谅解书后会不会不起诉
在严重的故意伤害事件处理过程中,即使行为人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书,也并不必然导致司法机关放弃对其的起诉。是否决定起诉,需要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谅解书固然是一项重要的减轻处罚的依据,然而检察机关仍需全面审视事件的性质、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是否存在累犯等情况。若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不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情形,那么司法机关有可能选择不予起诉。然而,如果故意伤害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或精神创伤,尽管行为人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诉讼程序的追究。总而言之,谅解书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事件的审理方向,但是否决定起诉,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
根据我国法律,两人轻微伤不足以定故意伤害罪,需轻伤及以上。但此类行为或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拘留、罚款。处罚时会综合考虑伤害原因、手段及社会影响。积极赔偿获谅解或自首,或能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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