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无法完全承担其所欠下的债务,然而又拥有房地产权益的情况下,债权人很有可能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强行要求债务人出售房产以还清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提交请求,启动法院程序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司法查封和公开拍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处房产是债务人唯一居住场所并且满足特定条件的话,原则上并不能够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置。在此种情况下,债务人仍然有机会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共同商讨出一个合理的还款方案或者通过房产抵押等方式来妥善处理债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无力偿还债怎么办?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并不足以导致坐牢的法律后果。
然而,若出现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拒绝偿还的状况,便可能被认定为犯下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在常态化的情况处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区分以下两种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形:
一是短期内无法按期支付;
另一种是缺乏长期持续偿还的可能性。
对于第一种情况,债务人可以通过与债权方商议,调整还款期限或方式以达成解决方案。
至于第二种情况,即缺乏长期偿债能力,此时仅能依靠债务人个人所拥有的有效资产进行清算。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债权人首先向法院提交诉讼,随后经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判断,最终根据判定结果进行执行。
只要债务人所拥有的个人资产足够抵补还款额,债权人就能得到相应的收款额。
如果债务人确具备偿还债务的经济实力,但故意拒不执行已发生效力的裁决书,那么对于这种蓄意拖欠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的请求。
在法庭决定执行以后,如果债务人有能力执行但仍然否认债务,将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等处罚。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藐视法官判决罪。
倘若实际履行过程中确实存在困难,法院亦会酌情予以适当放缓执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无力偿还债务可以申请只还本金吗
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偿债义务时,他们是否有资格提出只偿还本金的申请,这个问题将取决于实际情况的诸多细节。在法律层面,关于债务偿还方式的决定通常依据于借款合同或者其他相关的契约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的确无法完全满足所有的偿债要求,他们或许能够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如下几种解决方式:首先,考虑能否申请债务重组,通过调整还款期限或是利率达到合理安排债务的目的;接着是试图通过庭外调解达成和解,商定出具体的还款方法及金额;最后,依据法律规定,向法庭申请破产或者重整,力求在合规的框架内妥善地处理债务问题。然而,债权人是否愿意接受仅偿还本金这样的方案,将会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债务人的信誉度以及抵押物的价值等等。若债权人对此方案表示反对,那么债务人很可能会面临违约风险,或者面临法律诉讼改变了原有的还款方案。总而言之,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他们应该尽早与债权人取得联系,共同探讨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若债务人负债难偿但持房产,债权人或诉诸法律,申请法院查封拍卖其房产偿债。然,若房产为债务人唯一居所且符合条件,不可立即强执。此时,债务人可协商还款计划或房产抵押,寻求和解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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