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占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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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财产侵占罪构成要件:主体为具刑事责任能力成年公民;主观上需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客观上实施非法占为己有行为,金额需达标,且拒归还;对象限于他人财物,含动产与不动产。这些要件共同构成财产侵占罪的认定基础。
财产侵占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财产侵占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关于财产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其核心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该犯罪行为的主体应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及达到了刑法规定的责任年龄的一般公民;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须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再者,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将他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同时,行为人还需对被侵占的财物持有不同意归还的态度;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该罪行所涉及的侵占对象必须是他人所有的财物,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均包含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罪行必须基于合理、善意且合法的手段,从事持有所人财物的行为。这点至关重要,它既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又是本罪与其它犯罪相区分的主要依据。如果行为人并非通过合理、善意且合法的手段获得财物,那么此种持有方式存在违法性质,因此无法构成本罪;

2、其次,代为保管的概念包含两种情况:接受他人的委托,为其保管财务,例如临时寄托、委托照顾;同时还涵盖未收到委托,但因无因管理而对他人财产进行保管的情形;

3、此外,为止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其托管的财物,比如法定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财物的合法保管,以及依据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输、合伙、抵押等方式具有合法性的财产持有所为的保管;然而,由于职务或工作原因,为本单位代为保管财物并不在此范畴之内;

4、若行为人通过非法占有方式取得他人财物,而非通过正常途径获得的,则不能认定为此罪行,而应归类为贪污罪职务侵占罪

5、如果由挖掘发现他人埋藏的物品,这种挖掘所得不应该被视为非法占有所得。一般情况下,挖掘者应该是处于无意间偶然发现并且为善意所得,若挖掘过程本身违法,例如盗掘他人坟墓中的财物或是明知他人埋藏物品而故意实施盗掘行为,那此类行为便不能定性为本罪,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盗窃罪论处;

6、所谓占为己有,即是将原本应该由他人交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当作自己的财物,而且还是擅自对这些物件进行处置、使用和收益。此处的处置方式可以是将财物出售给他人、赠送给他人,也可以是租用、消耗、抵消债务、设立抵押分期偿还等方式利用这些财物,但是不包括恶意毁损这种违反正常流程的处理情况;

7、所说的不同意交还,即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应将他人移交享有的财物归还给原主却依然拒不履行,举例说明就是财物主人已经明确要求交还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财物确实属于原联邦所有,然而行为人对此视若罔闻,明确表达拒不返还;

8、当然,对于那些最终选择交出或退还财物的行为人,或者是在他人明确寻求返还之前已经处理过所持财物(同时承诺进行补偿),甚至是他人提出返还主张之后仍然私自处理财物但已经提供了相应的经济赔偿等情况,均不应当视为本罪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财产侵占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关于财产侵占罪的诉讼时效问题,其所受制约的主要因素是所可能被判处的相应刑罚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事例,其诉讼时效设定为五年;若事例涉及到法定最高刑至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则诉讼时效应延长至十年;而当法定最高刑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诉讼时效将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事例,其诉讼时效则设定为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类事例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则应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

财产侵占罪构成要件:主体为具刑事责任能力成年公民;主观上需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客观上实施非法占为己有行为,金额需达标,且拒归还;对象限于他人财物,含动产与不动产。这些要件共同构成财产侵占罪的认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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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是属于职务侵占侵犯的客体之
一,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利用对企业财产进行占有的,是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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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一)本罪与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二)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郁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
(三)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朋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
(四)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五)本罪与侵占罪的界狠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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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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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二)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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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朋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
(四)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五)本罪与侵占罪的界狠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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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别人财产,写欠条也是为了骗人,构成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侵占别人财产,写欠条不构成侵占罪,债权人可以到。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的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如何构成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罪的最低数额标准是什么?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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