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和行拘的区别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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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拘为刑事诉讼中强制手段,针对犯罪嫌疑人;行拘为行政执法惩罚,针对违法者。刑拘可长达37日,行拘不超15日,并罚不超20天。刑拘后或涉逮捕、起诉、审判;行拘期满即结束。刑拘由公安或检察院批准,行拘由公安执行。
刑拘和行拘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刑拘和行拘的区别包括哪些

刑拘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行拘则为行政执法部门所实施之惩罚性措施。前者适用于被怀疑犯有罪行的人员;后者则针对普通的违法违规行为。刑拘期间较为漫长,一般情况下不得超出37日,而行拘的时限则往往不超过15日,两者并罚亦不可逾越20天。在刑拘之后,被拘禁者可能会面临逮捕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而行拘期限届满之时,处罚便宣告终结。实施刑拘或者行拘的执法机构分别为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其中刑事拘留需经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批准方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拘和行拘的不同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分别:

第一,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系各类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取之保障性措施,是一种法律诉讼行为,其核心追求在于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本身并未包含惩罚性的意蕴在内;

行政拘留则作为治安管理领域内的一种惩戒手段,它实际上是对触犯行政法规、违背社会秩序之人施加的一种行政制裁,旨在达到惩治和教育矫正的双重效果。

第二,法律依据各异。

刑事拘留乃依据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所实施;

然而,行政拘留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众多行政法律、法规所支撑与维护的。

第三,适用对象迥然。

在刑事拘留方面,仅限于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涉及到犯罪行为的当值罪犯或重大嫌疑人;

而在行政拘留方面,所针对的则主要是那些存在一定违法行为的个体。

第四,羁押期限悬殊。

对于一般的在案罪犯、重大嫌疑人而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日;

若涉及逃亡性案件、频繁作案、团伙作案等情况,则可能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7日。

至于行政拘留,最长持续时间为15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拘和行拘什么区别

二者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多个方面:首先,在法律性质上有所区别,即刑法拘禁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中的强制性措施,而行政拘留则属于行政处置方面的一项处罚;其次,在适用的对象上也大有出入,前者针对的是涉嫌触犯刑事罪名的人员,后者则针对于那些违反了行政法规的人士;再者,期限长度也有所差距,其中刑事拘留的时效一般来说不能超过37个自然日,而行政拘留的时间范畴通常在15天以内;此外,做出决定的机构亦不尽相同,刑拘是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依法进行裁定,而行拘的决定权则归属公安机关。

刑拘为刑事诉讼中强制手段,针对犯罪嫌疑人;行拘为行政执法惩罚,针对违法者。刑拘可长达37日,行拘不超15日,并罚不超20天。刑拘后或涉逮捕、起诉、审判;行拘期满即结束。刑拘由公安或检察院批准,行拘由公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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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申请的误区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贷申请的误区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收入写的越高越好
收入证明并不是自己一厢情愿的以为开完就没事了,银行还是要进行审核的。所以并不是个人以为开的越高就越容易贷款成功。
一般来说,银行对贷款人月收入的要求为:每月收入是房贷月供至少两倍。收入直接影响了房贷额度,所以有些人觉得把月收入开的越高越好,这违反了实事求是的原则。
当然也不是一味的实事求是,可以适当的高一点,但也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收入证明要与行业工资水平相符合,要与银行流水相符合,不能凭空乱填。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要结合当地经济情况和自己工作类型,比如是一线城市的销售,在开收入证明的时候,可以将奖金绩效等一并列出,使收入看上去会更高一些;
(2)要和公司大小,经济情况符合,不能偏差太大,比如一个刚成立的小公司,月入好几万,审贷员可能就要着重审查你了。
2、证明越详细越好
很多人以为开收入证明就要把所有能放的东西都放上去,内容越详细越好,以作证明或者是隐藏收入不高的缺陷。其实不然,收入证明的信息不在多而在精,含金量越高的信息越能给贷款人加分。
重点突出可以证明你的个人重要信息和还款能力的信息即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职务、工资单、工龄、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及加盖公章。
除此之外,像一些股权、分红等信息也可以适当写进去,这样给自己的综合还款能力加分不少。
3、社保、公积金没用
有人觉得,开收入证明重点写清楚收入就可以了,社保、公积金这些都不太重要,要知道,社保公积金的缴存时间是你最好的工作时间证明。
对于城市里贷款买房或者提供贷款的银行来说,社保是政府的福利,稳定的社保和公积金就是一项非常有用的社会保障和生活保障。社保和公积金缴存的时间越长,越有利于贷款的审批,而不是只有工资才能证明你的还贷能力和银行评估贷款风险。
4、自由职业者没有收入证明就不能贷款
现在贷款的人群中除了正常的上班族之外,还存在着一批自由职业者,他们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是自己创业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收入情况没人能证明,那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就无法贷款了呢?
当然不是,除了贷款者自己提供的收入证明,银行也有自己的评估方式,比如银行流水,所以要贷款者可以提前半年做一个合适的银行流水,向银行证明自己的实力。如果是自己创业者,则可以向银行出示自己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等,只要合格,同样可以成为你的收入证明和贷款证明。
不过,由于今年房贷利率政策收紧,部分城市银行对于还款人收入的审查变严,像一些因为没有稳定工作而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人,申请房贷难度相对较大,这点要注意。
5、收入达不到月供的两倍就无法贷款
想要贷款,银行对你的要求是你的收入要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这样才能较少贷款风险。如果收入证明上显示的收入达不到月供的两倍该怎么办?有两个解决办法:
一是提高首付比例,减少贷款额度。首付的增多向银行证明了自己的资金实力,贷款减少,也减少了银行评估的贷款风险。同时延长还款期限,这样每个月的还款金额会少一些,压力也会小一些。
二是增加共同借贷人,开出两个人的收入证明,到时候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也就是此次贷款有两个还款人,那么银行放贷的可能性也会大很多。
6、多次提交的资料不一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每次向金融机构提供收入证明的记录会体现在报告上。如果贷款者曾提交过多次收入证明,那么请保证一些基本信息的一致性。
现在这个全国联网的社会,任何进入网络的信息都是共享的,贷款尤其注重贷款者的征信情况。如果资料不一致,银行会重点审查不一致的原因,如果查明是虚假信息,将会拒贷,严重的申请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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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在钱款借贷中,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看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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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三
学校情况是动态的,不会一成不变。
还有一个情况也得防范,有的小学和初中被企业收购后变为私立学校,学校的体制变了,入学的规则也会相应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对孩子教育和学区房的价值都会有影响。建议不要一窝蜂地集中在名校周围,多深入研究那些正在成长的学校,无论对孩子的教育投资还是房地产投资都是有潜力的好学校。
风险四
名校虽好,但不一定适合你的孩子。
每一所成名的学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特色,这种特色只有符合了你的孩子的特长或者发展方向,这所名校才有价值。建议千万不要盲目名校,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才是最好的学校。
风险五
当心山寨学区房。
有些楼盘虽然与名校仅一墙之隔,但并不意味就能进入该学校就读。虽然就近入学是指距离居住地一定范围内的学校就读,但是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概念,而非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学生的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小学或中学最近就能就近入学。据报道,每个学校的招生范围每年都会公布一次,但招生范围的确定是以小区或者街道整体划分,这就产生居住地与学校虽然仅一墙之隔,却不一定能被划进家长想要选择的学校的情形。但目前市场上有些楼盘不管三七二
十一,将附近所有学校统统放进自己的楼书中来,并宣称自身为学区房,其实楼盘能否划入学校的招生范围,需事先了解清楚。而对于少数与名校距离很近,但并不是其招生范围内的山寨学区房,则一定要当心。
定金和订金包括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
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购房者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买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同时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订金是指双方约定合同内容,预先支付一定的金额的价款,如不能履行合同,退还订金。
定金越多越好?不一定哦!
有的卖家认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还有尚未还清房贷的卖家可以用此来解抵押。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于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于卖家来说也并非定金越多越好。
1、对于买家来说,支付的定金越多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因此买家一般希望能少付定金,如果定金较多也希望要求通过资金监管方式规避风险。
2、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举例说明,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最多收取20万元。
卖房子定金怎么收?
3、在一般情况,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其他违约情况需要看合同约定)
卖家收取定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卖家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具体违约细节可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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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关于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主要是在四个方面。包括犯罪构成上的不同、主观上的不同、客观上的不同以及在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上的不同。其中绑架罪的严重程度要远远高于非法拘禁罪,但要是行为人是为了追讨欠债,而对债务人或其家属实施了绑架行为,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定为非法拘禁罪,而不是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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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定金与订金区别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定金与订金区别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定金与订金区别有哪些
“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
而“定金”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即“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退,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出卖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定金罚则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所谓房产取得合法的销售证件,也就是说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简言之,对于期房,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
因此,作为消费者,还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而且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客户的定金,本身也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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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清楚开发商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因为市场的原因,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客户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客户的约束力较小。如果客户不想买了,即使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讲开发商也应退还。同时作为买受人,应该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定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
订金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订金应当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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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赔偿和解拘留的区别包括哪些
轻微伤害赔偿主要是用来弥补受害者在医疗、误工、护理等方面的经济损失。通常情况下,双方会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和解制度在案件处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促进双方的理解与包容,甚至可能对行政处罚产生影响。总的来说,和解能够帮助解决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而拘留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具有强制性,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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