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1-0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被告人有明确的侵害意图,而过失致人死亡则无此动机。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中,被告人明知行为会伤害他人,并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但对死亡结果表现出过失。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告人应预见行为可能引发死亡,但因疏忽或自信能避免而未预见。
故意伤害致死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故意伤害致死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包括哪些

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的被告人,其主观心态中明显地包含着对他人进行侵害的意图。相较之下,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被告人在实施相关行为时,其主观意识中并不存在想要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动机和愿望。在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中,被告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给他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并且实际上他希望、希望或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然而,对于最终导致的死亡后果,被告人却表现出了过失的态度。相反,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被告人本应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有可能引发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能做到这一点,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这一风险,但却过于自信能够避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致死多久判刑

1、对于因故意伤害导致受害人身亡的案件,通常视为故意伤害罪予以定罪并处罚

具体量刑可能包括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对于此类案件,公安机关会按照其法定职责启动立案程序,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以便依法追究伤人者的刑事法律责任。

犯罪嫌疑人能及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对受害人家属积极赔偿的行为,司法机关在综合评估所有因素后,亦可适当考虑从轻或减轻其刑罚,甚至于有可能选择免除死刑判决。

2、此外,受害者的近亲属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向法院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加害人支付相关的经济赔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果在案件调查中,警方能够确定行凶者从一开始便怀揣着杀人的意图,那么这起事件恐怕将归类为更为严重的故意杀人罪,相应的刑事处罚力度无疑将会加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标准依据是什么

关于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赔偿问题,需要严格遵循我国的《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在赔偿项目方面,具体涵盖了受伤人员在接受医治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必要开支,同时也将其正常工作所造成的收入损失纳入其中,例如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等。除此之外,我们还会支付丧葬费,这部分费用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以六个月的总金额来计算得出的。至于死亡赔偿金,则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但是,如果受害者超过六十周岁,那么每增加一岁就会相应地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者,则只按照五年来计算赔偿金额。最后,我们也理解受害者家属可能会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额外赔偿要求,具体的赔偿金额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来综合评估并确定。

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被告人有明确的侵害意图,而过失致人死亡则无此动机。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中,被告人明知行为会伤害他人,并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但对死亡结果表现出过失。过失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告人应预见行为可能引发死亡,但因疏忽或自信能避免而未预见。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伤害致死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键咨询
  • 151****3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区别
故意伤害致死指犯罪嫌疑人有伤害意图,但无杀人预谋,因误操作导致死亡,属严重社会后果,增加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则是嫌疑人虽有过失导致死亡,但未表现出伤害受害者的意图。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伤害动机的有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具体内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基本概念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对伤害,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对死亡的结果,其主观上具有过失且只有过失。
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构成
其犯罪构成的特征是: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
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
刑法相关条文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但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1、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持刀、枪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2、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3、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4、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有什么区别?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包括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犯罪的主观方面前者是主观故意,后者是主观或是的情况,两者的情节严重程度也是不同的,在判决处罚的时候有不同的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车祸致人死亡的无责任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车祸致人死亡的无责任情形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车祸致人死亡的无责任情形有哪些
1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无责任情形1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2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推定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
交通事故一般是发生在车与车之间、车与人之间,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主要有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情形,在现实中出现了交通事故无责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无责赔偿主要有哪些情形?详情请看下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2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虽然交强险有规定无责方承担部分赔付责任,但是并非所有案件无责方都承担赔付责任,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当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事故自然也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下面是一些赔偿情况: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方无责的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只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无责任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无责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限额为:财产损失100元,医疗费1000元,死亡赔偿金11000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在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核心在于加害者的恶意以及所造成的实际伤害。该罪名的主要特征是蓄意伤害并导致他人死亡。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则是由于疏忽或过度自信而未能预见严重后果。在法律上,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处罚比故意伤害致死更为严厉。前者包括未能警觉危险以及轻信可以避免两种情况。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事后赔偿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事后赔偿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死亡,关于死亡赔偿款有如下区分:当场死亡或治疗后死亡。
如果是当场死亡,赔偿款分为如下几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家属处理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财产损失费
如果是治疗后死亡,赔偿款增加如下几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1.当场或住院期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2.出院后死亡的,或者前死亡的,或者做完伤残鉴定后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结论)、火化证明、按照死亡案件主张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3.诉讼过程中死亡的,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原告主体,或者按照法官的要求,先撤诉,再重新
因此,如果您想完整的获得应有的赔偿款,建议您收集:
1医院救治产生的医疗费、救护车发票、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2如果是农业户口可举证如下证明材料:a户口性质证明暂住证c居住满一年证明d误工证明、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信息等等,因此:您可以从以上几项开始准备,争取实现赔偿利益最大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事后赔偿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死亡,关于死亡赔偿款有如下区分:当场死亡或治疗后死亡。
如果是当场死亡,赔偿款分为如下几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家属处理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财产损失费
如果是治疗后死亡,赔偿款增加如下几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
1.当场或住院期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2.出院后死亡的,或者前死亡的,或者做完伤残鉴定后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结论)、火化证明、按照死亡案件主张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3.诉讼过程中死亡的,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原告主体,或者按照法官的要求,先撤诉,再重新
因此,如果您想完整的获得应有的赔偿款,建议您收集:
1医院救治产生的医疗费、救护车发票、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2如果是农业户口可举证如下证明材料:户口性质证明暂住证居住满一年证明误工证明、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信息等等,因此:您可以从以上几项开始准备,争取实现赔偿利益最大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区别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行为的性质。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并且对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过失。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律规定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故意伤害致死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拘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1、故意伤害罪的形态
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罪。
2、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这是较为棘手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是明文规定处罚基于承诺的,并且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故意罪的法定刑,但没有对基于承诺的伤害做出规定。于是有人认为,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罪,而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一概无罪。
3、伤害胎儿身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胎儿身体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倘若行为人故意使用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儿,旨在使该胎儿出生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儿伤害),应当如何处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而胎儿不是人,伤害胎儿的行为不符合伤害“他人”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然而,如果对这种行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4、关于同时伤害的问题
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二人以上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形。中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⑴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⑵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
⑶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
⑷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5、故意伤害罪的罪数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区别在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实施行为的过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人有强烈的伤害他人身体的意图,通过暴力攻击的行为导致他人死亡。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是因为疏忽或自信能够避免后果,导致他人死亡。故意伤害通常表现为暴力攻击的行为,而过失致人死亡源于日常生活中的疏忽或预防不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律规定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律规定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故意伤害致死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拘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1、故意伤害罪的形态
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罪。
2、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这是较为棘手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是明文规定处罚基于承诺的,并且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故意罪的法定刑,但没有对基于承诺的伤害做出规定。于是有人认为,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罪,而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一概无罪。
3、伤害胎儿身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害胎儿身体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倘若行为人故意使用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儿,旨在使该胎儿出生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儿伤害),应当如何处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而胎儿不是人,伤害胎儿的行为不符合伤害“他人”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然而,如果对这种行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
4、关于同时伤害的问题
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二人以上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形。中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⑴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⑵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
⑶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
⑷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5、故意伤害罪的罪数
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刑期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则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担七年以上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
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按照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恶劣情节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2)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并不知道被害人已死亡,但被害人的生死于不顾而逃逸。
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主观上具有放任的故意,但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罪定性,按照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恶劣情节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3)被害人损伤特别严重,即使及时抢救,受害人的生命也无法挽救。
行为人为逃避责任而逃逸,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听之任之,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并无实质上的因果关系,也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应以交通肇事后逃逸处以3至7年有期徒刑。
(4)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的。
可分为以下二种情况:其一第一次肇事后,逃逸途中只注意吸取教训,而忘记其他义务导致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行为人的两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二行为人肇事后,逃逸途中以尽快的速度逃跑且不顾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导致多人死亡,主观故意由过失转化为故意,其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对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的无责任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祸致人死亡的无责任情形有哪些 1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无责任情形1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2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推定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 交通事故一般是发生在车与车之间、车与人之间,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主要有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等情形,在现实中出现了交通事故无责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无责赔偿主要有哪些情形?详情请看下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2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虽然交强险有规定无责方承担部分赔付责任,但是并非所有案件无责方都承担赔付责任,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当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事故自然也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下面是一些赔偿情况: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方无责的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只需要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无责任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无责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限额为:财产损失100元,医疗费1000元,死亡赔偿金11000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致死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