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借钱不还还威胁怎么办
他人借钱不还且恐吓威胁,依《民法典》,借方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还钱、赔偿等,恐吓威胁还可能触犯侵权责任规定。借方应按约还款,未还需付逾期利息。建议先协商,不行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付利息和赔偿。若恐吓威胁犯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借钱不还,人又消失了怎么处理
若有人借款后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且下落不明,作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借助人民法院的公告送达方式来传达传唤令状以及相关诉讼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天的时间段内,即可被视为已经送达到相关被告手中。
如果债务人在此期间未能出席庭审程序,那么人民法院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缺席审判。
假如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在正式提出控告之前,债权人应提前做好针对债务人资产的保护措施,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那些在法庭审理中选择不出庭应诉的债务人们,人民法院同样可以依照缺少当事人出庭的情况进行判决,根据原告在庭审环节所提供的所有有效证据来确认案件事实真相,进而依法做出判决结果。
在缺席判决之后,如果债权人对此有所主张,人民法院还可以依照其申请采取拍卖债务人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的手段以筹集资金,从而公平公正地履行债权人的债务。
此外,债权人亦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将相关债务方认定为失踪人员,再由法定代理人从失踪者的资产当中偿还各项贷款。《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别人借钱不还怎么办怎么要回来
当涉及到借款纠纷时,可以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在此给出一些建议性的操作步骤:首先是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等等,这些都能够有力地证明借款行为确实发生过;其次,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以期达成还款协议;第三步,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律师函,明确阐述法律责任,以此来催促对方尽快还款;最后,如果前述方法均无法奏效,那么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明确被告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其次,需要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会选择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作为审理机关;最后,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程序可能相对较为繁琐,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法律建议。
如果别人借钱不还还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如果借款人威胁,可能构成侵权责任,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同时,根据第六百七十五条和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未按期返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支付逾期利息,并根据情况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借款人的威胁行为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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