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可以提供借条吗

最新修订 |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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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证据包括书证、当事人的阐述、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其中,书证是指以文字、标识、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借条通常是以文字形式记录借款事实的,因此属于书证的范畴。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如果一方当事人需要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可以提供借条作为证据。借条应当是真实、合法的,且与待证事实相关联。如果借条经过查证属实,它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当事人可以提供借条作为证据。
请律师可以提供借条吗

一、请律师可以提供借条

民事诉讼中,书证如借据,以其文字记载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当事人应提供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支持其主张。经法院核实后,借据成为判决的关键依据,有助于公正高效地推进审判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阐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才能判无罪

所谓“取保候审”,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所处的一种特殊法律状态,旨在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

此项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署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随时出庭参与庭审。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取保候审仅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种别存在于刑事司法体系之中。

同时,这并不意味着被实施该措施者可以轻易获得无罪判决,其最终的刑事责任认定仍需依赖于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和证据链条的严密构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请律师可以做取保候审吗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手段。身为资深律师,若在满足相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有权利为涉嫌犯罪的被告人物色适宜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所需具备的具体条件包含了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相应附加刑的情形;被告人如可能会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可以防止其造成任何社会危害;如犯罪嫌疑人身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内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同样能避免其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当诉讼阶段涉案人员被羁押时限已到,而该事例尚未获得审理结果,此时也有必要实行取保候审。不过,实际取保候审是否能够得到批准逾越了事例本身的具体演绎与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系数等诸多元素。作为律师,我们将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条,全力为被告人谋求取保候审的成功可能性。

证据包括书证、当事人的阐述、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其中,书证是指以文字、标识、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借条通常是以文字形式记录借款事实的,因此属于书证的范畴。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如果一方当事人需要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可以提供借条作为证据。借条应当是真实、合法的,且与待证事实相关联。如果借条经过查证属实,它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此,当事人可以提供借条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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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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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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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两种民间借贷中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还可以采用质押等担保方式。质押一般是指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除了动产质押外,还有权利质押,比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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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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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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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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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财产抵押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车辆、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现实中,经常有出借方因没有要求担保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主合同(借贷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采取抵押担保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丧失债权的全部实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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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房产抵押承诺书范文
本人________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附表)作为向___________的借款抵押物,本人承诺在无法按时偿还该笔借款时,将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采取拍卖、出售、出租等方式处理抵押房地产,用于清偿该借款。若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人及其配偶将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一、借款人保证在房地产设置抵押时,该房地产无任何对第三人已设定了抵押权,并保证抵押权具有完整性。
二、借款人保证对所设置的房地产拥有完全的产权,并且无任何瑕疵。
三、在借款人所签署的《借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解除抵押条款。
四、借款人保证在房产做抵押期间,不擅自将抵押物变卖、拆除、改建、赠与,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五、今后凡涉及产权、抵押纠纷,概由抵押人承担债务及法律责任。
六、本抵押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承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
抵押人: (签字手印)
房产抵押承诺书
本人自愿将位于的房产(房产证编
号: ,面积: 平方米)为贷款申请人 作为再就业小额贷款抵押,抵押金额 万元整,期限一年。如果到期不能按时还贷,我愿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房地产抵押承诺书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部:
本人自愿将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借于 (借款人名称)用作在贵中心(管理部)的贷款抵押担保,本人承诺在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该笔债务时,不论当时自己所处的居住环境条件如何或有任何其他情况,都将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采取拍卖、出售、出租等方式处理抵押房地产,用于清偿该贷款本金及利息。
如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的房地产时,本人无其它居住场所,本人承诺主动租用其他居住场所,不以无其他居住场所等为借口阻碍抵押权人处置抵押房地产。
抵 押 人 基 本 情 况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为事实,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抵押人(签字手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
房地产抵押承诺书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们自愿用自己所有的房地产为(借款人) 在你中心
申请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抵押,直到该笔贷款本息清偿为止。并保证在设定房地产抵押期间,不擅自将抵押物变卖、拆除、改建、赠与,不改变其使用性质和所有
权属性。当该笔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还清贷款本息时我们自愿接受司-法-部门强制执行
处置设定抵押的房地产。
该房产座落在,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建
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号 ,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建筑
许可证号 。
年 月 日
借房产抵押贷款的借条及承诺书
今按约(详见同日签附的“房屋抵押贷款协议级承诺书”)借到甲方杜易杰、吴宝芳夫
妻的抵押(南部县柳林街21号口面房),房贷款本金计人民币 元(大
写),月息2%(百分之二)。此本金在该房贷按期满( 年期)当天,乙方借
款人朱启泉、高小林夫妻立此据保证本息金全部按时间乡贷款银行还清;同时日乙方保
证将抵押借走甲方所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完好归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计月)乙方
承诺每月由乙方转将甲方含甲方每月按时帮乙方代付此贷款行月息( %月息);同时,乙方承诺若乙方若违约,愿按照上列“抵押贷款协议”向甲方即时承担双倍等损失及由
此引起的一起全部后果与经济责任(含甲方的此房持续出租金损失)。
乙方借贷人亲笔签字:(均左大指,具结生效) (注:乙方现住成都市大丰镇)
乙方借款的地点系南部县城,时间系2016年3月日。
房产抵押承诺书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座落于 的房产抵押手续,均系本人与配偶亲自到你局办-
证-中-心到场办理,一切相关房产抵押中涉及到的合同等文件上的签名均为我们本人真
实签名,如有不实,我们愿自负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具结人:
配 偶:
200 年 月 日
房地产抵押承诺书
承诺人(抵押人):
承诺人(共有人):

我(我们)自愿以位于 的房地产作为当物,向(身份证号:)申请房地产抵押借款。我(我们)若不能按与 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约定归还本息,我(我们)同
意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依合同约定处分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偿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罚息(如有)、实现抵押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执行费、拍卖费等)以及所有其它应付款项。同时我(我们)将对此抵押物的
处分行为无条件予以承认。
我(我们)承诺,如该笔借款逾期,我(我们)将于发生逾期后五日内无条件腾空抵押物,
将其交由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置。我(我们)并承诺自行解决居住/经营问题。 特此承诺。
承诺人(抵押人):
承诺人(共有人):
年 月 日
房产抵押承诺书
一、抵押房产基本情况:
二、质押房产所有权人声明:
本人同意用以上自有非唯一住房的房屋为借字(20 )号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向出资人 提供抵押担保,本人郑重声明,该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办理任何
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房屋的房产证、购房发票等手续抵押给出资人,保证在本息还清
之前不处置该房产。若借款人未按期足额履行偿还本息义务时,出资人有权处置此房屋,本人确保不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若不配合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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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条纠纷需要提供什么证据问题解答如下,
一、个人借款借条应该怎么写,主要内容有?
(一)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写借条一定要注意写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内容,尽量详细为宜。
2、使用质量较好的纸张,便于长期保存,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3、如有见证人,可请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三)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二、借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至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民间借贷要能怎么提供担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要能怎么提供担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要如何提供担保
民间借贷应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证。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
1、关于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凡在保证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均按照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两种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何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就民间借贷而言,一般情况都是设立连带保证,只要担保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实现债权。
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2、关于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财产抵押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车辆、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现实中,经常有出借方因没有要求担保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主合同(借贷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采取抵押担保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丧失债权的全部实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3、其他的担保方式。
除上述两种民间借贷中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还可以采用质押等担保方式。质押一般是指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除了动产质押外,还有权利质押,比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
民间借贷要该怎么提供担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要如何提供担保
民间借贷应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证。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
1、关于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凡在保证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均按照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两种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何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就民间借贷而言,一般情况都是设立连带保证,只要担保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实现债权。
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2、关于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财产抵押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车辆、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现实中,经常有出借方因没有要求担保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主合同(借贷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采取抵押担保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丧失债权的全部实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3、其他的担保方式。
除上述两种民间借贷中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还可以采用质押等担保方式。质押一般是指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除了动产质押外,还有权利质押,比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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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要要如何提供担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要如何提供担保
民间借贷应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证。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
1、关于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凡在保证中没有特别约定的,担保人均按照连带保证承担责任。两种保证的区别主要在于何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就民间借贷而言,一般情况都是设立连带保证,只要担保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实现债权。
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时效约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连带保证责任除斥期间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及时主张权利,也是实现债权的一种保障方式。
2、关于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我国法律对这两种财产抵押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车辆、房屋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现实中,经常有出借方因没有要求担保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主合同(借贷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在采取抵押担保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因担保合同无效而丧失债权的全部实现,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了车辆和房屋外,还有土地使用权、林木、航空器、船舶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动产等等。另外还要注意,不是什么财产都可以设定抵押的,比如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被依法扣押、监管、查封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等财产就不得抵押。
3、其他的担保方式。
除上述两种民间借贷中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还可以采用质押等担保方式。质押一般是指动产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除了动产质押外,还有权利质押,比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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