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婚姻关系以后,子女对于双亲所遗留下来的财产所有权利并不因婚姻解体而改变。无论子女是跟随父亲抑或是母亲一同生活,他们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去继承分别属于自己的亲生父亲以及母亲留下的遗产。鉴于子女为主导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特殊性,没有遗嘱明确地进行特定指示的情况之下,其享有的继承份额是完全平等的。若子女尚处在未成年阶段,那么他们原本应该得到的那部分遗产分配额大多会交给监护人来代理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施行,民法已正式废止。
现依照新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明确如下:如若照常工作获取固定收入,那么其抚养费用一般可参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予以分期支付;
当然,在肩负起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生活费用的情况下,比例则可适度上调,但具体的上限应严格遵守月总收入的50%这一原则。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三、离婚判决后对财产分割不服怎么办
离婚判决生效后对财产分割结果不满的应对策略
若您决定提出上诉。若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您享有在判决书送达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的权利。而针对裁决结果,您拥有在裁定书送达当日起算十日之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机会。
此外,如您对财产分配协议持有异议,可在婚姻关系解除满一年后向相应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对该财产分配协议进行修改或者取消。另外,若一审法院的判决已具有法律约束力,您无法直接对离婚这一事项提出再审申请,但是对于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您仍有权利申请再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离婚后,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受父母离婚的影响。无论是随父或母生活,子女都有权继承生父和生母的遗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特别指定的情况下,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子女未成年,其应得的遗产份额通常由监护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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