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非法同居”指未经合法婚姻登记的同居生活。解除需双方同意,单方提出且伴侣不愿时,涉及财产、子女等纠纷难以协商,可向法院起诉。但单方面意愿解除同居,法院通常不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解除合同后还能继续履行吗
合同解除后,原义务与约定通常视为废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失去履行基础。但特殊情况下,如合同解除被法律撤销,或解除通知未符合法定/约定条件,则可能恢复履行可能。这些例外情形为合同关系的延续提供了法律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解除合同后还能仲裁吗
解除合同后,争议非一概适用于仲裁。若合同含明确仲裁条款覆盖争议,或事后能达成新仲裁协议,则仲裁为解决之道。反之,若无仲裁条款或条款不明,仲裁机制可能无法适用,因缺乏合法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非法同居关系一般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条件主要有:双方自愿解除;其中一方要求解除,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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